但部分工程项目因收尾不到位,引发出行路中断、生产路损毁、路况变差等问题,既削弱现有建设成果,更制约群众生产生活,亟需通过全面排查、精准修复,补齐短板、破解难题,推动农村交通全域普惠共享。
当前,工程性农村道路损毁问题集中显现,尤以生产路毁坏、出行路中断、道路质量下降为甚,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一是施工致道路中断,部分工程随意占用、截断通组路、入户路,且未同步修建临时绕行道路,出现“大路修通、小路无影”现象,部分区域沦为“交通孤岛”。二是生产路损毁严重,工程项目粗放施工,碾压、挖毁农耕生产路,阻碍农机通行、物资运输及农产品外运,制约农业效率、影响群众增收。三是修复整改滞后,多数损毁道路未纳入验收整改,施工单位撤离后无人牵头,小问题拖成大意见,削弱群众对相关工作的认可度。
为解决工程导致的农村道路问题,推动交通全域覆盖、全户通达、安全畅通,让群众共享现代化交通便利,特建议如下:
一是全域排查,建账销号。由交通部门牵头,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乡镇,开展工程损毁道路专项排查,实现行政村、自然村、田间地头全覆盖。详细核查道路位置、损毁程度、责任主体、影响范围,建立“问题、责任、整改”清单,明确时限、单位及举措,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底数清、靶向准。
二是精准修复,补齐短板。坚持“先恢复、后提升”,分类推进整改。对临时中断路段,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清障、平整路面、搭建临时设施,保障基本出行;对长期梗阻路段,统筹修复方案,优先加固路基、硬化路面、疏通通道,快速恢复通行。对损毁生产路,结合农耕需求,按“适配农耕、保障通行”标准修复路基、翻新路面、完善排水,提升承载能力以满足农机作业和物资运输。建立职能部门、属地乡镇、群众代表三方验收机制,确保质量达标、群众满意。
三是健全机制,源头管控。落实工程项目道路保护责任制,将道路保护、临时绕行、损毁修复纳入项目立项、审批、验收全流程,明确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推行道路修复保证金制度,开工前按标准缴纳,未完成修复的不予验收、退还。健全部门联动监管,交通、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施工巡查,及时纠正损毁行为。明确属地与部门权责,建立“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修复”体系,杜绝推诿扯皮。
四是保障资金,抓实管护。建立“上级补助、地方配套、责任单位承担、社会力量补充、部门兜底”多元资金机制,保障排查、修复、配套资金足额到位。交通部门设立道路修复兜底专项资金,统筹用于责任不明、资金缺位等疑难路段的修复提升与补充保障,打通资金壁垒。落实“路长制”,组建村级志愿管护队伍,建立常态化巡查养护制度,及时处置道路破损、边坡坍塌等问题,巩固修复成果,保障群众享受交通普惠红利。
五是提前谋划,源头预防。针对高速、高铁、修路架桥等项目,建立“事前评估、事中管控、事后复盘”全链条机制,从源头规避道路损毁。事前立项阶段,开展农村道路影响专项评估,公示规划及保护措施,吸纳群众意见优化方案,贴合生产生活实际。事后验收后及时复盘,梳理经验教训形成可复制规范,纳入同类项目审批细则,推动道路保护从“被动整改”转向“主动预防”。
排查修复工程损毁农村道路、强化源头预防,虽关乎部分群众利益,却直接影响政府形象与公信力。希望相关部门以“不放弃一户、不落下一人”的决心,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群众满意为标准,扎实推动工作落地,让普惠交通惠及每一户群众,彻底终结“行路难”,为乡村全面振兴筑牢交通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