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三门峡市委员会

八届四次 第100号关于破解基层医疗机构设备更新困境的 建议



提案者:刘风  


   医疗设备是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守护群众健康的基石。当前,国家正大力推进医疗设备更新并发布了《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等文件,然而,基层医疗机构却因固有困境,在“设备能用不敢用、更新无钱必须换”的两难中难以同步受益。为切实破解基层医疗设备更新瓶颈,平衡监管刚性与基层发展柔性需求,特提出本建议。

    一、 主要问题与困境

    (一)“保基本”与“守红线”矛盾突出。基层超期服役设备多为满足基础诊疗需求的必备设备。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安全规范,严禁超期设备继续使用。若停用,则基层基本诊疗服务萎缩,加剧群众“看病难”问题;若继续使用,则面临违规风险与被处罚压力。

    (二)政策存在空白,管理缺乏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不得使用过期医疗器械,但对大量已超建议使用年限而性能正常尚能运行的老旧设备,缺乏权威的评估标准和使用指引,导致基层处置无据、管理困惑。

    (三)资金缺口巨大,自我更新能力严重不足。基层医疗机构收入来源单一,运营成本压力大,无力承担庞大的设备更新费用。以卢氏县人民医院为例,超期、待过期及长期使用的老旧设备占比达40%以上,更新资金需 2000 余万元,设备更新陷入资金困境。

    二、 具体建议

    (一)加快填补政策空白,建立科学评估机制。建议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医保局、市卫健委等部门,研究制定针对老旧医疗设备更新的专项指引,明确对超期未报废设备的技术评估流程、性能安全认定标准和过渡期管理要求,探索经专业评估确认安全可控后的合规使用路径,为基层管理提供明确依据。

    (二)完善多元资金保障,强化政策倾斜力度。建议市财政局优化资金分配结构,提高对基层公立医院设备更新项目的财政补助比例;同时,推动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资金等更多面向县级医疗机构用于设备更新。

    (三)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压实管理责任。建议建立市级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政策、资金、监管与考核。将基层医疗设备更新进展纳入相关考核体系,明确市县卫健部门为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设备摸排、评估申报、更新验收等全过程管理,确保国家政策红利精准、高效直达基层。

    破解基层医疗设备更新困境,是巩固基层网底、落实分级诊疗、保障人民健康的关键举措。恳请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统筹,通过精准施策与机制创新,切实解决基层实际困难,全面提升我市基层医疗卫生特别是县级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