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三门峡市委员会

八届四次 第83号关于妥善解决老旧小区改造后遗留问题的提案



提案者:宋宏杰  


   老旧小区改造是惠及千万家庭的民生工程,部分小区改造后存在设施配套缺位、工程质量瑕疵、管护机制缺失等遗留问题,影响居民获得感。为巩固改造成果,推动从“改好”向“管好”转变,现提出如下提案:

     一、建立遗留问题清单化销号机制

     1.

     开展全面排查摸底,以住建部门牵头街道、社区为单位,聚焦下水井反水、线缆垂挂、屋面渗水、管网堵塞、路面积水等高频问题,结合居民反馈建立“一小区一清单”,明确问题类型、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实行台账式管理。

     2.

     严格落实质保责任,要求施工单位对改造工程质量缺陷在质保期内免费返修,住建部门建立施工企业信用档案,将整改效率与后续项目招投标挂钩,杜绝“拖到质保期到期不了了之”的现象。

     3.

     建立三级响应机制,居民通过社区服务点、线上平台反馈问题后,社区1日内响应、街道3日内协调、主管部门7日内督办,确保小问题及时解决、大问题闭环处理。

    

    

    

     二、补齐设施配套与功能短板

    

     1.

     优化基础配套供给,针对改造中休闲座椅、晾衣杆等民生设施不足问题,结合小区实际需求,增补适老设施、晾晒区域、充电设施等完善类项目,实现“改造清单”与“居民需求”精准匹配。

     2.

     推进公共空间活化,对改造后闲置的公共区域,通过“政府引导+居民协商”模式,打造口袋公园、便民服务站等功能空间,避免“建而不用”;整合零散小区“化零为整”,提升物业服务体量与资源利用效率。

     3.

     规范管线设施管理,对改造后未规整的空中线缆,由城管、通信部门牵头开展专项整治,推进架空线入地或规范捆扎,消除安全隐患与视觉污染。

     三、健全长效管护运营体系

     1.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住建部门牵头开展改造工程“回头看”,重点核查施工质量与验收流程;城管、民政、消防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及时处置违规施工、设施失管等问题。

     2.

     推行“三方联审”验收机制,由街道、社区牵头,联合居民代表、第三方检测机构与施工、监理单位共同开展竣工验收,建立问题清单销号制度,明确整改时限与责任主体

     。

     3.

     健全质量追溯机制,对改造材料、施工工艺实行全程留痕管理,将施工单位履约情况纳入信用评价,与后续项目招投标挂钩

     。

     4.

     延长关键工程质保期,对屋面防水、管网改造等核心项目实行不少于5年的质保承诺,设立质量保证金专项账户。

     5.

     创新资金保障机制,规范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将停车费、广告位租赁等收益存入专用账户,优先用于设施维修与管护,通过“公共资源盘活+市场化运营”缓解资金压力。

     6.

     将老旧小区后续管护纳入城市治理考核体系,建立改造成效跟踪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居民满意度调查,动态优化政策措施。

     老旧小区改造的“后半篇文章”关乎民生温度与治理效能,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清单化整改、市场化运营、常态化监管,切实解决居民“揪心事”,让改造成果可持续、居民生活更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