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三门峡市委员会

八届四次 第47号关于规范空置毛坯房及空置车位收费的提案



提案者:郑惠萍  


   承办单位在答复提案时,应将被并案首提者一并答复。

    

     一、核心问题 当前我市大量未装修入住的毛坯房业主,面临“未享受专属物业服务却需全额缴物业费”的困境;地下停车位即便长期空置、未产生任何管理消耗,仍被要求全额缴费,形成“付费与受益严重失衡”的突出矛盾,引发众多业主投诉,成为民生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多地实践参考(附政策依据)

     国内多地已出台明确政策或开展试点,为我市提供了扎实的实践支撑:

     1.郑州市:虽受上位法限制暂未出台统一减免政策,但已选定部分小区开展空置房物业费协商减免试点,同时呼吁恢复前期物业费政府指导价,并搭建物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相关举措可见郑州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答复(2025年12月);

     2.兰州新区:2024年6月以新政发(2024)11号文件明确,空置房物业费减免50%,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为梯度收费提供了成熟范例 ;

     3.长沙市:2025年3月起施行《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长发改价调(2025)8号),规定空置房连续24个月内按70%缴纳物业费,第25个月起按90%缴纳,同时明确了空置房认定标准与备案流程;

     4.青岛等地:已出台类似政策,对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住宅按50%-70%收取物业费,形成全国范围内的政策探索共识。

     三、主要建议

     1. 明确空置毛坯房差异化收费标准:界定“连续6个月以上无人居住、未装修且完成备案登记、水电能耗低于规定阈值”为空置毛坯房,参照兰州新区、长沙等地实践,按物业费总额的50%-70%收取,兼顾物业公共服务成本与业主合理负担。

     2. 推行空置车位零收费政策:地下停车位未停放车辆的,业主无需缴纳任何管理费用;已停放车辆的按正常标准缴费,严格落实“用则缴费、不用不缴”,杜绝强制全额收费。

     3. 规范认定与备案流程:由住建部门牵头,建立线上备案系统,整合水电计量数据实现精准认定;物业企业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减免申请,不得额外设置门槛。

     4.强化监管与纠纷化解:要求物业企业公示收费明细与减免政策,住建部门定期专项检查;借鉴郑州经验,建立街道、社区、物业、业主四方协商机制,快速化解争议。

     四、提案意义

     通过明确差异化收费政策,既能维护空置房、空置车位业主合法权益,减少民生纠纷,又能引导物业企业规范运营,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助力构建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实现业主权益与行业发展双赢。

     朱钢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行小区空置房物业费弹性收取政策,切实保障业主权益的提案”并入到郑惠萍提出的“关于规范空置毛坯房及空置车位收费的提案”。

     关于推行小区空置房物业费弹性收取政策,切实保障业主权益的提案

     一、基本情况:随着城镇化推进,三门峡市小区空置房现象日益突出,主城区部分小区空置率达15%-20%,新建小区甚至超30%。这些房屋因业主异地置业、工作调动等长期未入住,水电燃气几乎零消耗,但业主仍需按全额缴纳物业费。以主城区1.5元/平方米的平均标准计算,100平方米房屋空置5年需缴费9000元,而业主未享受入户服务、垃圾清运等个性化权益,导致缴费意愿低落,物业纠纷逐年增多,既影响业主合法权益,也加剧基层治理矛盾。目前山东、江苏、湖南等多地已出台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策,河南省正开展相关条例修订调研,推行弹性收费具备充分实践基础与民意支撑。收费机制不合理,“一刀切”全额收费违背“质价相符”原则,业主“付费未享服务”,公平性不足;政策依据缺失,三门峡市未出台专项规定,仅按《民法典》笼统执行,缺乏统一标准,部分小区协商折扣覆盖面窄;认定与协商机制不健全,空置房界定无量化依据,业主与物业缺乏有效沟通渠道,矛盾化解不畅;政策滞后于先进地区,未跟进减免政策,影响城市宜居度与民生保障水平。二、具体建议:1. 明确弹性收费标准:修订本地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明确房屋交付后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以水电燃气用量为依据),物业费按原合同50%-70%收取;空置满24个月调整为70%-90%,平衡业主减负与物业运营需求,禁止物业拒绝合法减免申请。2. 规范认定与申请流程:建立“业主申请+物业核验+部门监管”机制,业主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物业7个工作日内完成核验公示,异议可向住建部门复核;开通线上申请通道,简化办理流程。3. 健全成本分摊机制:引导物业通过优化服务、规范公共收益使用消化减免成本,明确30%公共收益可补贴收入缺口;将物业费收缴率纳入物业信用评级,倒逼服务提升。4. 强化监督与推广:住建、发改等部门联合宣传政策,将减免执行情况纳入物业年度考核,对违规企业依法处置;选择3-5个高空置率小区试点,2026年底前全市全面推行,同步建立政策动态评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