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三门峡市委员会

八届四次 第91号关于将我市空置校舍改造为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议



提案者:张书波  


   



随着我市乡村教育布局优化调整,我市大量村小学撤并,生源变化产生大量公办中小学、村小学教学点校舍长期空置,此类资产普遍存在空置损耗、维护成本高、利用效率低甚至损毁流失的问题。与此同时,农村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高龄、失能、独居老人数量攀升,村级养老服务设施短缺、照护能力薄弱、服务半径过大、农村及老旧城区养老点位稀缺、普惠床位缺口大等问题突出,成为农村养老服务的核心短板,老年人就近养老需求迫切。闲置校舍具备产权清晰、场地规整、区位便民、建筑体量适配、改造投入低等天然优势,将其改造为村级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互助养老点),既符合国家关于“盘活闲置公共服务设施优先用于养老”的政策导向,又能零新增建设用地、大幅降低建设成本,快速补齐农村养老设施空白,实现公共资源保值增值与民生保障提质的双赢,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普惠养老服务体系的高效可行路径。具体建议如下: 

1、摸清底数,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

     由民政、教育、财政、国资、自然资源、住建部门联合开展闲置校舍全面排查,建立包含产权归属、建筑安全、区位条件、可用面积的专项台账,筛选符合养老改造条件的校舍清单;出台闲置校舍用于养老的专项处置政策,教育部门不再保留使用权的校舍,优先无偿划转、低价租赁或长期托管用于养老服务,简化产权变更、土地用途调整流程,成立专项工作专班,统筹解决产权、规划、消防、备案等问题,压缩改造审批时限。

2、规范改造,符合适老化建设标准

规范改造,明确结构安全加固、消防设施升级、无障碍改造、功能分区标准,配备无障碍坡道、防滑扶手、紧急呼叫系统、老年食堂、康复活动室、照护居室等核心功能区;分类改造,规模较大的闲置校舍改建成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提供全托、日托、上门照护、医养结合服务,小型村小学改建成村级互助养老幸福院,侧重日间照料、助餐配送、文化娱乐,优先利用原有建筑结构,结合乡村/社区实际精简非必要配套,有条件的配套“养老小菜园”实现食材自给,降低运营成本。

3、强化保障,构建多元资金支持体系

     设立改造专项补贴,统筹财政预算、福彩公益金、乡村振兴资金,按建筑面积或床位数量给予一次性改造补助。落实长效运营补贴,对正常运营的改造型养老机构,按服务人数、服务质量给予年度运营补贴,覆盖水电、人工、运维成本。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养老机构运营,给予税费减免、水电燃气民用价等优惠。

4、创新运营,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推行“连锁化运营”模式,由区域内公办养老机构牵头,统筹管理改造后的村级/社区养老站点,实现人员、服务、物资统一调配。深化医养融合,就近联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养老中心设立医务室或巡诊点,提供慢病管理、康复护理、急诊转诊服务。发展互助养老,吸纳低龄健康老人、志愿者、返乡人员组建服务队伍,开展邻里陪伴、代购代办、精神慰藉服务等。有条件也可 打造“一老一小”融合服务体,兼容托育、文化礼堂、便民服务等功能,提升校舍综合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