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主城区住宅物业关注度高,且大多成立有业主委员会,管理服务逐步规范,但商业物业占比小,且类型多元,大多没有业主委员会,老城区嘉亿广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的福地、湖滨、达昌、顺昌、明珠、凤凰国际等新型商业综合体,商业物业的管理表现出责任主体不明,权责机制混乱、监管考核缺位等现状和问题,入住企业商户业主反响较大,需引起主管部门重视。
二、存在问题
一是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明晰。商业物业与企业商户业主的管理责任主体不清,造成“谁都该管、谁都不管”。商业大厦普遍存在入住企业商户多,大小类型复杂,但消防管理规范不一致,业主对消防设施哪些是共用部分,哪些是自用部分,谁所有、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等责任边界认识模糊、信息不明,消防设施管护投入不足、巡检不到位、灭火器过期、消防栓水压不足、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等问题时常存在,消防通道堵塞、消防演练流于形式等情况时有发生,物业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棚架,给商业运营和人员安全埋下重大隐患。
二是物业收费标准不统一、管理不规范。当前主城区商业物业收费标准和市场有出入,收支公示公开不透明,造成业主与物业之间不信任,部分业主反映“物业只讲收费,业主只管交费,心里糊涂、并不认同”。收入方面:很多业主所缴的供电、供水、物业费、车库车位费没有统一标准,物业自定价格,对收费和代收项目的标准、依据、使用、监督、公示等模糊不清。如电费偏高且定价不统一,我市商业用电基础电价为0.728元/度,相关规定允许电量损耗浮动不超过10%,但物业企业代收代缴过程中,损耗浮动价格执行不统一,部分物业超标准核算损耗,导致商户实际缴纳电费偏高,用电收费争议频发,业主与物业矛盾突出。支出方面:支出不透明,没有定期公开公示。如广告费等收入项目如何使用信息不公开,业主无感知、无共识、无监督,造成对物业企业不信任,心存疑虑。
三、对策建议
一是主管部门加强统一规范管理。建议由主管部门牵头,对全市商业物业管理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统一评价,明晰监管体系,完善制度标准,健全制度体系,形成一套评价体系,对全市商业物业进行评价服务,让业主深度参与评价,服务质量、履约情况与企业评优和招投标挂钩,严把市场准入与退出,营造优进劣汰氛围,倒逼服务升级。
二是物业公司提专业强服务明标准。物业公司要做到“话讲清、事办实、账透明”,建议物业公司主动对接,组建业主联合委员会,赋予委员会知情权、查阅权、监督权,共同决策监管,解决权责分散问题。强化服务保障,进一步规范服务合同,明确收费规范、收支公示等具体要求及物业公司的违约责任,形成双向约束、互惠共赢良性契约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