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三门峡市委员会

八届四次 第49号关于加快推进专门学校建设的提案



提案者:李云龙  


   一、情况与分析

    公安机关在处置未成年人案件时,常因涉案人员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又缺乏相应的教育矫治场所,很多时候只能一放了之,甚至抓了放、放了再抓,每年都会发生社会影响恶略的未成年人犯罪极端事件,造成家长管不住、学校不敢管、司法很无助的窘迫现状。随着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明确规定,对有严重不良行为在校生要送进专门学校进行矫治,对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一年内有两次违法行为的可予以拘留。 而目前,三门峡市仅有三门峡第十中学一所专门学校,并且已经在满负荷运转,而十中仅接受男生入校,而低龄化违法人员的数量还在高位运转,有必要在各县区或相邻县区共建专门学校。专门学校和专门教育对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普及基础教育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价值。

    二、意见及建议

    各级部门要深刻认识“惩罚也是挽救”的重要性,确保未成年人在以后的道路不再犯大错。

    1.建设专门学校。校址可以从关闭的农村中小学挑选能修缮改造的即可,也可以在有闲置教学场所的学校附设开班,单独管理。

    2.部门协同筛查。政法委要牵头做好对相关学生的筛查:教育部门对照9种“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类型,负责校内筛查;公安部门对受到打击备案的未成年违法犯罪情形给予通报;卫健部门对未成年女性流产情形给予通报。对相关人员分类施策,因人矫治,让每一个孩子受到关爱和教育。

    3.配备好专业矫治教育的人员力量。优先从退伍军人中挑选教官,加强行为自律能力培养;挑选有心理实战经验的医师进行一对一的持续心理辅导;针对学生兴趣特长从职业院校挑选教师对学生进行特长培养,为未来就业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