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门峡市控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市控烟工作主要面临“无法可依、执法无据”的困境。具体表现为:
1. 缺乏专项法规:我市尚未制定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的专项地方性法规,主要依赖《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等上位法中的原则性规定和《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的倡导性条款,法律层级低,约束力弱。
2. 执法依据与主体不清:由于缺乏本地立法,对违规吸烟行为的处罚标准、执法程序、监管职责等均未明确。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城管、教育等多部门权责交叉,难以形成有效的联合执法合力,导致“看得见、管不着”或“都该管、都不管”的现象。
3. 管理效果不彰:在医院、学校、商场、养老院、餐厅、公共交通站点等重点公共场所,吸烟行为仍屡见不鲜,二手烟危害未能有效阻断,既损害公众健康,也影响城市文明形象,市民对此反映强烈。
(二)省内先行城市的立法成效与经验
我省郑州、周口等市通过专项立法,已建立起法治化控烟的长效机制,成效显著:
1. 郑州市:作为省内先行者,自2020年修订实施《郑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以来,控烟工作进入法治化快车道。其明确室内全面禁烟、将电子烟纳入监管、设立统一投诉渠道(如12320热线)等做法,使公共场所吸烟率得到有效控制。2021年数据显示,全市成人吸烟率已降至22.39%,达到年度目标值24.5%以下,立法效果切实转化为健康效益。
2. 周口市等其他地市:周口市2025年6月已公开《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信阳等地也已出台相关法规。这些城市的共同经验是:通过地方立法明确禁烟范围、压实场所管理者主体责任、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从而实现了从“软性倡导”到“刚性约束”的根本转变,社会控烟氛围明显改善。
二、具体建议
建议我市尽早启动专项立法程序,充分借鉴郑州等地的成熟经验,制定并颁布《三门峡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核心建议如下:
1. 尽早启动专项立法,明确控烟刚性规则:需市人大常委会将本条例纳入立法计划。立法中可直接采纳已被验证有效的条款,例如: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全面禁止吸烟(含电子烟);将托幼机构、学校、医疗机构、室外健身区等场所的室外特定区域也纳入禁烟范围,实行最严保护。
2. 建立责任清晰的执法机制,破解管理难题:条例必须明确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为牵头主管部门,并具体划定市场监管、公安、城管、交通运输、教育体育、文广旅等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常态化的联合执法与信息通报机制,彻底解决职责不清问题。同时,强制要求所有禁烟场所设置醒目标识并公布统一的市级投诉举报电话。同时积极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开设戒烟门诊。
3. 设定梯度罚则并保障公众监督,确保法规“带电”:对个人在禁止场所吸烟的行为,设立 “责令立即改正+处以五十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 的梯度罚则。对未履行劝阻、报告责任的场所管理者,处以更高额罚款。通过明确罚则和畅通投诉渠道,形成法律威慑与社会监督的双重压力,保障法规的严肃性和执行力。
以上建议,旨在为我市控烟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切实推进健康三门峡建设,盼予推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