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三门峡市委员会

八届四次 第112号关于完善非机动车法规宣传、优化执法模式 助力文明城市创建的提案



提案者:崔琳  


   随着我市城镇化进程加快,电动摩托车因便捷、经济成为群众日常出行的核心选择,但其通行乱象(如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规载人载物等)日益突出,不仅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影响通行效率,更制约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程和城市治理水平提升。近年来,国家及地方相继出台的一系列管理法规,对非机动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等环节进行了规范,对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公众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在日常履职中发现,当前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存在明显短板,部分规章制度因表述专业,导致群众理解困难、知晓度不高,进而影响了法规的有效实施和群众的自觉遵守。

    一、存在问题

    1)普法宣传精准度不足:现有宣传内容泛化、缺乏场景化适配,对老年人(接受新信息能力较弱)、外卖骑手(出行频次高、时间紧张)、城郊居民(信息获取渠道有限)等重点群体覆盖不全面、触达不深入,导致群众对非机动车通行核心法规知晓率偏低,部分群众 “不知法而违法”。?

    2)法律条款通俗化不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关于非机动车的相关条款,专业术语密集、表述严谨(如第 68 条 “非机动车通过路口的规则” “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店的右侧”没有图示就很难理解怎么转弯),而一线交警执法时的法律解释多沿用条文表述,缺乏通俗转化,导致群众难以快速理解处罚依据。并且针对条文的解释网上搜索并不统一,缺乏正确指导。

    3)法规知晓渠道较单一:由于非机动车没有驾照训练的过程,群众学习主要靠自学,达到会开动就能上路,群众获取非机动车通行规则的途径主要集中在路口交警现场告知、街头宣传展板,缺乏便捷化、生动化、系统化的学习渠道,难以全面掌握通行限制、违法处罚等规定,部分群众因 “不懂规则” 反复违规。?

    同时,部分处罚仅强调 “依法依规”,未充分做好释法明理和引导工作,导致群众对执法行为的认可度不高,既影响了执法公信力,也不利于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4)部分群众驾驶知识匮乏:部分电动摩托车驾驶员年纪较大,对电动车驾驶知识知之甚少,有的人甚至不知道后视镜,转弯灯等存在的作用,更不会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的路面,也看不懂机动车辆的驾驶信号灯,造成危险隐患。

    二、意见建议?

    为切实破解 “群众不知法、执法难认同、乱象难根治” 的困境,建议从以下方面系统推进优化:??

    1)创新宣传方式,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宣传网络。拓宽依托抖音、微信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打造懂交通法规系列短视频专栏,通过情景演绎、交警白话解读、违法案例复盘等形式,精准推送至全市市民,尤其针对重点群体开展定向传播。?

    2)深化基层宣传。通过社区宣传栏、电动车销售门店、主要路口资料上墙、大屏滚动等多种形式,安排非机动车销售人员对非机动车驾驶知识、交通法规进行简单培训,实现 “购车 + 学法” 同步推进,确保宣传触达最广大用户群体。确保群众“知其然、知其所以然、知其如何改”,同时提升执法认同感。?

    3)拓展宣传内容。一是对机动车量行驶过程中的信号,例如:刹车灯闪烁、转向灯闪烁等所表达的意义也进行普及。二是对部分路标、路牌的意义进行解释。?

     通过上述举措的系统实施,实现 “人人懂规则、自觉守法规”的良好氛围,减少违法乱象,减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改善城市道路通行秩序,切实提升群众出行安全感、幸福感和城市治理温度,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