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三门峡市委员会

八届四次 第132号关于依法治理网络“黑嘴”乱象 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的提案



提案者:赵双良  


   案由:随着自媒体时代的迅猛发展,部分网络主播为攫取流量与利益,肆意编造虚假信息、恶意诋毁企业声誉、抹黑公共机构,甚至借机敲诈勒索,形成了一条扭曲的黑色产业链。此类行为不仅严重侵害公民、法人合法权益,更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破坏社会和谐稳定。尽管国家网信办已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对“黑嘴”账号进行处置,司法机关也逐步加大惩治力度,但网络“乱怼”、恶意炒作现象仍屡禁不止,亟需从法律、监管、平台、司法等多维度协同发力,构建系统化、法治化的治理体系。

    

    背景与存在问题:2025年5月初“柴怼怼”恶意诋毁胖东来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该主播在无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编造“胖东来玉石暴利”、“偷税漏税”等虚假信息,引发舆论发酵。经许昌市监管部门核查,胖东来商品明码标价、手续齐全,其指控纯属捏造。最终,相关账号被平台封禁,法院判决其赔偿260万元,并追究刑事责任。此案成为司法纠偏“怼文化”异化的标志性案例,彰显了法治力量。

    然而,类似乱象并未绝迹。个别主播以“监督”之名行敲诈之实,如某抖音账号无端指责“三门峡教育集团借研学敛财”,而事实是研学活动程序规范、自愿参与、收费透明。此类谣言不仅误导公众,更损害政府公信力。2025年8月,有主播以患者家属名义以虚构医疗的事实,抨击我市某医院、恶意攻击医院医风医德,企图施压索赔,严重干扰医疗秩序。

    当前,网络“黑嘴”已形成“碰瓷—引流—带货—敛财”的完整链条,其行为特征呈现“三狗”模式:疯狗式攻击(无底线抹黑)、癞皮狗式认怂(虚假道歉)、装死狗式逃避(换号重生)。平台处置滞后、法律追责难、维权成本高,使受害者陷入“辟谣跑断腿”的困境。其背后暴露出四大问题:一是平台责任虚化,缺乏主动识别与分级处置,仅删除内容而不冻结收益或限制权重;二是法律惩戒偏软,刑事追责门槛高,换号重生现象普遍;三是维权机制滞后,取证难、立案难、周期长,平台不愿披露侵权人信息;四是监管协同不足,部门间信息不畅,小舆情易演变为大危机。

    建议: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亦有边界。唯有依法打击“黑嘴”乱象,才能让监督回归理性,让流量承载责任,为高质量发展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一、健全平台主体责任

    推行“先屏蔽、后核查”制度,投诉后立即屏蔽争议内容,逾期无法举证即下架。建立“账号关联冻结”机制,对恶意账号冻结其设备ID、支付账户,5年内禁止注册。实施“澄清嵌入+争议标签”,自动标注“信息存疑”,并置顶权威辟谣。

    二、强化行政监管与快速响应

    赋予县级以上网信部门临时处置权:授权其对受害人投诉的涉嫌重大网络侵权的内容,在30日内拥有暂停传播、限制推荐、责令更正等临时裁决权,为受害人启动司法程序争取“黄金窗口期”。

    建立“72小时应急响应机制”:对可能引发重大舆情的网络谣言,由公安、网信、行业主管部门联合介入,实现“快速核查、快速辟谣、快速追责”。

    三、优化司法救济与惩戒

    设立“网络人格权纠纷速裁庭”,30日内完成身份披露,60日内审结案件。降低刑事立案门槛,对“有偿删帖”“恶意带货”等行为,依法以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罪名数罪并罚。探索惩罚性赔偿,提高违法成本。

    四、推动专项立法,构建长效机制

    加快制定《反网络暴力法》或《网络诚信促进法》,明确“黑嘴”行为边界与责任。建立“网络信用黑名单”,纳入全国信用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五、加强网络素养教育与社会共治

    将网络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培育理性表达意识。鼓励媒体设立“网络暴力观察点”,推动政府、平台、公众、法治协同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