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三门峡市委员会

八届四次 第11号关于加强我市地下车库充电桩管理防控火灾隐患的建议



提案者:李昊凌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产业迅猛发展,用户数量显著增加,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从2022年的4678辆迅速增长至目前的38949辆(截至9月底),充电需求随之大幅提升。新能源车主对安装自用充电桩的需求日益突出。地下车库作为车辆停放与充电的主要场所,其安全风险显著上升,安全管理面临严峻挑战。据行业测算,地下车库封闭空间致使火灾扑救难度加大,平均经济损失约为地面场景的2.8倍,此类安全隐患已成为住宅小区安全管理中的突出薄弱环节,亟须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

     问题分析:

     一、专项法规与细化标准尚不完善

     尽管我市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25〕43号)相关要求,制定了《三门峡市居民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试行)》(三政办规〔2025〕3号),明确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标准与监管要求,然而针对新能源汽车在地下车库充电的专项法规仍属空白。现行国家通用标准未充分涵盖住宅小区地下空间狭小、环境复杂等特点,防潮、通风、线路防护等方面的细化标准尚有缺失。部分老旧小区甚至存在私拉电线进行充电的现象。

     二、监管职责界定不清、落实不到位

     《三门峡市居民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虽约定实际使用人为充电设施及相关线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但未明确物业公司及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在地下车库充电桩安全管理中的法定职责,导致监管链条存在断点。与电动自行车物业管理相关要求相比,新能源汽车充电领域的监管职责明显缺失:目前无明文规定物业须对充电桩实施定期安全检查、制定应急预案或组织专项演练。该类缺位可能导致日常巡查不及时、隐患排查不到位,事故发生后亦因责任主体模糊而难以追责,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亦有待建立健全。

     具体建议:

     一、健全地方法规体系与细化技术标准

     建议由三门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三门峡供电公司、消防救援总队及市场监管局联合牵头,依据《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与《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制定《三门峡市居民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地下车库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应立足本市实际,重点细化三类标准:一是电气安全标准,明确线缆规格、接地电阻等关键技术参数;二是消防安全标准,参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技术规范》(DB32/T3904-2020),补充烟感报警、自动灭火装置等配置要求;三是环境适应性标准,重点规范防潮密封、通风换气及地下车库层高等防护措施。

     二、强化监管责任与跨部门协同机制

     修订《物业管理条例》,明确物业公司在地下车库充电桩安全巡查、隐患上报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法定职责,推动建立专职安全员制度,并要求每月开展专项检查并存档备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构建全市充电桩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整合物业巡查、企业运行与消防报警等多源数据,实现安全隐患自动预警。借鉴电动自行车监管经验,试点并推广“住建—消防—市场监管—街道”联合巡查机制,形成闭环管理模式。

     三、提升设备质量与安装规范性

     建议市场监管局将防潮性能、散热效率及消防兼容性等地下环境适配指标纳入充电桩产品认证要求,并定期组织抽检及结果公示。建立充电桩质量溯源体系,实施安装人员省级备案与持证上岗制度,要求安装单位具备地下空间施工作业专项资质。应严格执行《住宅设计标准》(DB32/3920—2020),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行全流程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加强公众宣传与教育引导

     由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总队和交通运输局联合开展“充电安全进社区”专项行动,以真实火灾案例为警示材料,制作科普视频与宣传手册。在新能源汽车4S店及小区物业中心设立固定宣传点,定期组织火灾应急演练。鼓励与行业龙头企业合作开展“安全充电桩进万家”公益活动,全面提升市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