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三门峡市委员会

八届四次 第号关于健全我市养老服务人才职业资格认证与使用的建议



提案者:李昊凌  


   

     党的二十大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应“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当前,伴随人口老龄化进程持续加快,社会对养老服务的需求不断攀升。民政部正在积极推进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制度的构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正朝着职业化与专业化的方向不断发展。然而,养老机构普遍面临人才招聘困难与高流失率的双重挑战。调研数据表明,生活护理服务人员月均离岗率超过10%,护理员群体存在专业知识储备不足、专业技能薄弱、服务能力参差不齐等问题。面对高品质、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的持续增长,如何充分发挥职业资格对人才的凝聚作用,加快建设符合现实需要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议题。

     一是职业资格体系尚不健全。作为新兴领域,养老服务职业体系尚未完全建立。“护工”、“护理员”、“养老护理员”及“长期照护员”等新职业之间存在职业边界交叉、定位模糊等问题,导致一线服务人员职业认同感不强、发展路径不明确。现行资格评价缺乏对专业服务实际操作能力的系统考核,技能等级划分不够清晰,与实际养老服务场景和岗位要求存在一定脱节。

     二是薪资待遇与职业资格关联度较低。目前,多数养老服务机构中,50岁及以上的中老年护理员成为主力,其技能水平与知识结构相对薄弱,体力亦逐渐下降,影响了服务质量。与此同时,薪酬定价机制较为混乱,未能与职业资格等级有效挂钩,进一步加剧了人员流失现象。

     三是养老企业普遍利润微薄,往往倾向于采取降本增效策略,将人力资源视为成本负担,存在“消耗型用工”倾向,忽视了人才对企业发展的智力支持与专业赋能作用,未能充分激发人才的创新活力与行业引领力。

     具体建议如下:

     (一)完善养老服务职业资格认证体系。推动康复、养老等行业组织制定统一标准,明确各类岗位职责与职业要求,设立差异化的资格考核路径,增强一线人员的职业发展预期。适度放宽学历限制,引入“技能实操”、“案例分析”、“人文关怀能力”及“服务对象评价”等多元考核方式,构建契合行业特征的综合性评价机制。鼓励高等院校、家政服务机构与行业协会联合开展定向培训,允许经验丰富的一线人员通过技能认证或继续教育学分补充学历不足,拓宽职业发展通道,减少人才流失。

     (二)建立职业资格与薪酬待遇挂钩机制。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引导养老机构优先录用持证人员,推动企业将技能等级作为岗位聘任与薪酬晋级的核心依据,强化工资分配中的专业价值导向,促进养老服务人才收入合理增长。对从事一线护理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的中老年护理员予以工龄补贴,针对失智照护、临终关怀等特殊岗位设立专项津贴。推动养老机构建立健全“师徒制”,发挥资深从业人员的传帮带作用,构建老、中、青三代协同共进的良性人才生态。

     (三)推动用工理念由“消耗型”向“投资型”转变。建立人才价值可视化机制,量化展示人才投资回报与发展效益。完善行业评价体系,将人才保留率纳入养老机构评级指标体系。加强典型示范与政策激励,遴选一批“人才投资型模范企业”,给予税收减免、评优支持等政策倾斜。强化舆论引导,通过媒体持续宣传养老服务人才的专业形象与职业价值,转变社会对养老行业的传统认知。唯有使养老服务机构真正认识到人才是核心资产而非成本来源,使公众广泛理解养老服务是一项专业技术工作而非简单劳动,养老服务行业方能真正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