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三门峡市委员会

八届四次 第115号关于健全三门峡市城区房屋二次加高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提案者:张权威  


   关于健全三门峡市城区房屋二次加高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的提案随着三门峡市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区既有房屋二次加高改扩建行为日益增多,此类工程若缺乏规范监管,易引发结构坍塌、高空坠落、消防通道堵塞等安全隐患,既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破坏城市规划建设秩序。当前,部分区域存在未批先建、无资质施工、超规划加高、安全措施缺失等问题,历史遗留违规加高房屋的安全隐患亦亟待排查整治。结合湖滨区、陕州区、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及县域城区实际,提出以下提案:一、情况和分析当前三门峡市城区房屋二次加高行为存在四大突出问题,安全监管工作面临严峻挑战:一是违法违规行为频发,部分产权人未经审批擅自加高房屋,或委托无资质单位、个人施工,存在超层加高、擅自改变建筑结构、违规使用施工机具等现象,直接埋下结构失稳、坍塌等重大安全隐患;二是监管体系存在短板,属地管理责任与部门监管责任衔接不够紧密,“申请-审批-施工-验收-后续监管”全链条闭环管理尚未完全形成,存在监管盲区与推诿扯皮现象,对县域城区及偏远路段的加高行为监管力度不足;三是技术支撑与基层能力不足,基层监管人员缺乏建筑安全专业知识,难以精准识别施工安全隐患,而专业安全鉴定机构资源分散,技术服务覆盖面有限,部分低收入群体因鉴定费用较高,存在规避合规审批的倾向;四是安全意识与共治氛围薄弱,部分产权人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忽视规划要求与结构安全;社区、物业、群众参与监管的积极性未充分调动,违法违规加高行为发现不及时,社会监督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二、建议为了防范建筑安全风险,规范城市建设,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现提出以下建议:(一)明确工作原则。从源头严格把控,把安全审查、规划合规要求融入审批全过程,不让未批先建、违规加高的情况发生;落实各区县政府、街道的属地管理责任,让住建、自然资源、城管执法等部门协同配合,共同监管。(二)规范全流程监管。申请审批时,严格把关准入条件,从源头防范风险;施工过程中,加强动态管控,全程跟踪监督;竣工验收时,严格检查核验,不让存在安全问题的房屋投入使用。(三)强化违法处置。街道、城管执法部门发现未批先建、超标准加高、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下发停工通知,要求产权人停止施工,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