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三门峡市委员会

八届四次 第60号关于加强三门峡市陕州区北废旧工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园区排污监管治理的提案



提案者:张权威  


   关于加强三门峡市陕州区北废旧工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园区排污监管治理

    一、背景与现状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在维护生态平衡、保障区域用水安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三门峡市陕州区北废旧工业区距离黄河不足200米,城乡一体化示范园区距离黄河不足1000米,两处工业园区均地处黄河湿地保护区,该保护区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白天鹅及各类鸟类栖息地。近年来,有迹象表明附近企业存在向黄河违规排污的现象,且有色金属含量超标。这不仅严重威胁黄河的生态环境,损害水生生物多样性,还对周边居民的饮用水安全构成巨大隐患,长此以往,将对整个区域的生态和经济发展造成难以估量的负面影响,加强对该区域排污管理刻不容缓。二、存在问题(一)审批标准有欠缺三门峡市陕州区北废旧工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园区的规划建设过程中,对环境保护的考虑不够充分,相关部门在联审联批、交叉审批等工作中配合存在不到位地方,对近黄河区域的企业的污水排放等行为按照普通企业审批,增加了黄河的污染风险。同时,缺乏针对工业区的专门环境管理规划,导致排污管理混乱无序。(二)监管体系不完善三门峡市陕州区北废旧工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园区的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日常巡查手段在全面、及时发现企业的偷排、漏排行为上有一定难度;缺乏有效的远程监测手段,难以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部门联动的主动性不强,发现案件线索途径单一、信息资源共享共建的方法单一,导致违规排污行为不能被及时制止和查处。(三)企业环保意识淡薄三门峡市陕州区北废旧工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园区的企业受经济利益驱使,环保投入不足,未建设或未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甚至私自篡改排污数据,故意逃避监管,对有色金属污水处理技术研究和应用不够重视,处理工艺落后,无法将污水中的有色金属含量降低至达标水平。建议1.建议三门峡市陕州区北废旧工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园区规划建设过程中,对企业建厂可能会污染黄河的区域,在审批过程中采用联审联批制度,交叉审批,严格把关,合理规划,源头遏制,消除企业排污风险隐患,杜绝园区内企业发生排污事件发生。2.建议三门峡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做好科学规划,制定专项环境管理规划强化监管执法。一是科学规划布局,对三门峡市陕州区北废旧工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园区进行重新评估和规划,合理调整企业布局,将对黄河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业逐步搬迁至远离黄河的区域。在新的区域规划中,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要求,预留足够的生态缓冲带。二是制定专项环境管理规划,环境部门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专门的环境管理规划,明确企业排污标准、监管措施、污染治理目标等内容。三是强化监管执法,完善监测网络,三门峡市陕州区北废旧工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园区辖区企业排污口及黄河沿线关键点位安装水质自动监测设备,实现24小时实时监测有色金属含量等关键指标,并将数据实时传输至监管部门平台。定期开展人工抽检,对监测数据进行比对核实,确保数据真实可靠。3.建立多部门联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工业信息化管理局、水利局、黄河河务局、公安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增加对企业的突击检查频次,对违规向黄河排放超标有色金属污水的企业,依法依规给予重罚,责令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4.建议三门峡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开展提升企业环保意识与能力专项活动。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定期组织企业负责人参加环保法律法规和污染防治技术培训,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和责任感。通过宣传典型案例,让企业深刻认识到违规排污的严重后果。二是提供技术支持,组织专家团队,为企业提供有色金属污水处理技术咨询和指导,帮助企业引进和应用先进的处理工艺和设备,鼓励企业开展环保技术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