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三门峡市委员会

七届七次 第76号关于强化管理确保城区集中供暖效果的建议



提案者:王自珍  


   承办单位在答复提案时,应将并案提案首提人,视为主提案首提人一并答复 

    

    

    一、当前城市供暖仍存在的一些问题

    

    

    冬季取暖问题,是一项涉及面最大的民生工程。近几年,随着管理水平的提高,三门峡市区、陕州区城市供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效果也有明显提升。但不可否认的是,今年在城区集中供暖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供热效果严重不均,相当一部分居民家中温度在极端天气时只有十二三度,如温塘神泉苑小区供热末端几栋居民楼和一些老旧小区;二是管理措施仍有缺陷,如不少小区对供热站附近和远离的居民楼供热时控温和维护措施一样,造成居民楼之间供热效果差别很大。另外,不少老旧管道不去及时维修和清洗,也影响供暖效果;三是出现暖气不热,或供热故障时打投诉电话多次打不进,或者反映问题后仍然得不到有效解决;四是权责不分,有的老用户楼外主管道出现故障时,仍然需要用户负担维修费用等等。造成了部分用户在取暖问题上利益得不到保障,虽然不是全部,但不达标用户绝对数量也不是一个小数目,再加上供暖问题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不少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收到严重影响。

    

    

    二、对城区集中供暖的几点建议

    

    

    1、供暖公司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服务,确保所有用户在冬季供暖期间室内温度达到18度。

    

    

    2、建议供暖公司细化措施,分类管理,科学调控,避免出现供热严重不均,造成热资源浪费和供热严重不达标共存的现象。

    

    

    3、落实权责,明确供暖设施维护主体,建议对楼外供暖设施维护交由供暖公司负责,供暖公司要积极改造老化的供暖设备及管道,让利于民,确保质量。

    

    

    4、政府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完善制度,加强监管,确保供暖用户权益保障。。

    

    

    冬季供暖问题,是政府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牵涉到每家每户的利益,希望供暖企业完善措施,政府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力度,切实使这项民生工程办实办好,让老百姓满意,政府放心。

    

    

    刘光全 委员提出的《关于城市集中供暖相关问题的建议》并入到 王自珍 委员提出的《 关于强化管理确保城区集中供暖效果的建议》中

    

    

    案由:城市集中供热充分发挥了节能环保的作用,不仅解决了广大居民的用暖需求,而且城区空气质量也得到明显改善,近年来,我市年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持续达标。但是,城镇居民反映的供热效果不佳、室温不达标等问题,多年来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为老百姓所诟病。 建议: 一、在供热主管道进入楼栋单元的合适之处加装压力表、温度表等,监测主管道的水压和水温!以此作为室温达标与否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 二、加装压力表、温度表等的改造费用主要由供热单位自筹(早期近期的用户是缴了一级、二级管网费的)。当然,政府政策性支持也是必要的,可在节能方面给予一些政策性扶持。同时,希望供热单位积极构建供热系统的信息化、智能化管理体系,解决供热质量的不均衡、供热资源的严重浪费、收费难等问题,为实现城市集中供热经济节能目标奠定基础。

    


    

    

毋慧芳 委员提出的《关于巩固集中供暖问题治理成效的建议》并入到 王自珍 委员提出的《 关于强化管理确保城区集中供暖效果的建议》中

    


    

    

冬季供暖保障,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也是一项系统工作,更是市委市政府多年一直在努力实施的民心工程。随着我市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城市集中供热需求不断增大,虽然集中供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入户调查发展主要有二个问题:一是供暖不平衡。有的小区室内温度大大超过标准,有用户反馈室温常温35度,不得不开窗放热;有的小区室内温度在18度徘徊,基本上属于外面不冷家里正常,外面一冷,家里的暖气也就凉下来的状况;有的小区室内温度远远低于18度,居民为了保证正常的生活,不得不采用第二种方式补充供暖,不仅提高了日常生活开销,也不利于环保节能。二是供暖期间服务不到位。部分用户家里供暖中断、供热不稳定;用户出现问题供热服务热线无法接通、接通没有回应、工作人员上门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等等。温度达标与否用户都足额预交取暖费,供热企业服务质量好与不好,用户全部都得买单。群众交了钱满意度大打折扣、甚至没有满意度,给社会带来诸多不和谐因素。 

    

一是对供热模式进行改革,逐步推广按需供热的供热方式;

    

二是推行供热收费与供热质量、服务挂钩的收费方式;

    

三是在居民小区建设规划中供热企业提前介入,科学、客观、合理设计供热管网;

    

四是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出台全市供热管理实施细则,实现热源(电厂)、管换热站经管管理一体化,切实保证广大用户能享受到优质的供热服务。



一、当前城市供暖仍存在的一些问题

冬季取暖问题,是一项涉及面最大的民生工程。近几年,随着管理水平的提高,三门峡市区、陕州区城市供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效果也有明显提升。但不可否认的是,今年在城区集中供暖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供热效果严重不均,相当一部分居民家中温度在极端天气时只有十二三度,如温塘神泉苑小区供热末端几栋居民楼和一些老旧小区;二是管理措施仍有缺陷,如不少小区对供热站附近和远离的居民楼供热时控温和维护措施一样,造成居民楼之间供热效果差别很大。另外,不少老旧管道不去及时维修和清洗,也影响供暖效果;三是出现暖气不热,或供热故障时打投诉电话多次打不进,或者反映问题后仍然得不到有效解决;四是权责不分,有的老用户楼外主管道出现故障时,仍然需要用户负担维修费用等等。造成了部分用户在取暖问题上利益得不到保障,虽然不是全部,但不达标用户绝对数量也不是一个小数目,再加上供暖问题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不少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收到严重影响。

二、对城区集中供暖的几点建议

1、供暖公司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服务,确保所有用户在冬季供暖期间室内温度达到18度。

2、建议供暖公司细化措施,分类管理,科学调控,避免出现供热严重不均,造成热资源浪费和供热严重不达标共存的现象。

3、落实权责,明确供暖设施维护主体,建议对楼外供暖设施维护交由供暖公司负责,供暖公司要积极改造老化的供暖设备及管道,让利于民,确保质量。

4、政府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完善制度,加强监管,确保供暖用户权益保障。。

冬季供暖问题,是政府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牵涉到每家每户的利益,希望供暖企业完善措施,政府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力度,切实使这项民生工程办实办好,让老百姓满意,政府放心。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建〔2022〕489号                                          签发人:赵会军    
                                                                        办理结果:B

对市政协七届七次会议第76号提案的答复

王自珍、张红俭、强苏鸿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强化管理确保城区集中供暖效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供暖温度不达标及提升供热问题
部分用户供暖温度不达标,多为老旧小区及新入住小区,老小区外墙无保温、敞开式楼梯、散热量大等原因造成家中暖气不热,新小区多因小区入住率低或楼上楼下前后左右无人入住,用热住户为独户,散热量大、暖气管道施工不达标、暖气设施少等原因造成家中暖气不热,现我局已要求热力公司提高供热参数、送密封条、免费清洗管道等措施,保障供热用户家中温度,大多热用户家中温度已有明显改善,个别用户无法得到改善,现已让热力公司入户排查,建议小区增加外墙保温、减少热损失、提高室内供暖温度及用热提醒等手段保障热用户知情权。目前,热力公司推已在各个小区加装物联网水力平衡阀,用于调节小区各楼、各单元之间的水力平衡问题,同时利用第四代智能供热系统,能够实时查询监测各小区的供热情况及热量分配情况,发现问题能够进行及时调整,从而达到小区整体运行的稳定、平衡,提高城市供暖质量和效益。
二、关于集中供热设施权责划分问题
根据住建部发布的《供热术语标准》(CJJ/T55—2011)第   5.1.12项、第5.1.13项关于一级管网的描述为“在设置一级换热站的供热系统中,由热源至换热站的供热管网”;关于二级管网的描述为“在设置一级换热站的供热系统中,由换热站至热用户的供热管网”,该定义符合我市集中供热建设的实际情况。据此,以换热站为界,从热源至换热站的供热管网为一级管网,该部分供热设施由热经营企业负责投资建设,所有权归热经营企业。由换热站至热用户的供热管网又以单元立管接口处为界区分共有设施和专有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换热站至单元立管接口处的供热管网属于全体业主所有部分;单元立管接口处至热用户室内的供热设施归热用户专有部分。
三、关于供暖期间服务不到位问题
该问题主要是在供热初期,供热不平稳拨打服务热线的用户较多,导致客服热线占线、打不进等情况。现热力公司已增加客服席位,减少占线等待时间,提高接听率。同时与电信公司加强合作,通过第三方公司的介入和技术支持,增加客服系统的接待量,从而确保能够及时接收和解决用户反馈的用热问题。并且增加反馈渠道,开通微信公众号后台服务功能、设立小区联系人制度,来解决投诉电话打不进的问题。设立工单处理小组,由企业高管和技术部、热网部共同成立重点工单处理小组,跟进未能办结工单,通过入户了解、问题分析、形成实施方案、跟进整改结果等形成闭环管理,促进用户反映的问题高效解决。
感谢您们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2022年7月1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983209
联系人:杨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