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七次 第19号关于限制我市建设高层住宅楼房的提案
提案者:杨海英
近些年,我市的高层建筑发展迅速,商务中心区、九孔桥以东、陕州大道南侧、以及各种旧城改造,全是20层以上建筑,虽然确实方便了群众、改善了居住条件,但也一定程度降低了城市品位,没有从市情发展出发。高层建筑长时间后保养问题、消防安全问题都很突出。过多的高层住宅、不断、流失的人口,真的会出现像鹤岗一样白菜价也卖不出去的,到那时城市景象何堪啊!
建议规划部门以后能够限制建设高层住宅,从长远考虑城市功能和需求,不能仅仅从开发商经济效益出发。要预测人口发展趋势,同时兼顾城市品位,建设低层、功能完善、环境环保的小区、楼房,对一些老旧小区改造腾出的土地,不一定再建设楼房,可以考虑多一些绿地、花园,真正为民所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建〔2022〕483号 签发人:曹德全
办理结果:B
对市政协七届七次会议第19号提案的答复
杨海英、周惠平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限制我市建设高层住宅楼房”的提案收悉。经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1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建设行为进行了规范。《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省辖市建成区新建住宅高度原则上不超过26层,容积率不超过2.5。县级城市建成区要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住宅原则上以6层为主, 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70%,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18层,容积率不超过1.8。”
我局主要负责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工作,对于新建的高层住宅建筑,将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要求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对照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要求对建筑方案进行审查,认真审查建筑高度、形体、色彩、材质、细部做法等风貌控制内容,确保其与当前城市规模、空间尺度相适宜,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对不符合城市定位、规划、设计要求的,或专家意见分歧较大、公众争议较大的,其建筑设计方案不予通过。同时引导设计单位将黄河、天鹅、仰韶文化等特色元素充分融入到建筑外观设计当中,建设一批具有本地特色和辨识度的精品住宅小区,形成独特的三门峡映像。
感谢您们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2022年7月2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982681
联系人:刘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