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三门峡市委员会

七届七次 第141号关于急待保护我市兰草资源的提案



提案者:民盟市委  


   兰草品种繁多,春兰,建兰,墨兰,蕙兰等等,我市气候,环境,土壤,非常适合蕙兰生长。特别是卢氏县,灵宝市以及陕州区部分地区,有着丰富的兰草资源。卢氏县前几年发现兰草中的奇花异草,受到国内外兰草爱好者热捧,价格一路高升,其中以卢氏地域命名的"卢氏牡丹","卢氏蕊蝶",每株高达十多万,一斗兰草能买一栋别墅。由于利益的诱惑,全国各地兰草贩子蜂涌而至,当地百姓踏遍山川沟岭,梦想一夜暴富。卢氏县许多地方兰草资源遭到洗劫,有的地方被群众挖来挖去翻了好几遍。因此,急待政府部门采取果断措施,加强保护。最近,网上报道陕西者抓获六名盗挖兰草的贩子。兰草的蕙兰非常名贵,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梅兰竹菊中的兰草指的就是这种兰草。兰花奇香,属于香中之王,一株兰花香飘满园。文人墨客尤其喜爱,画家笔下的兰草花就是这种花。无论从那个角度讲,都需要保护。 

    

建议:

    

一是森林公安首先行动,以法律为武器行使职权,保护兰草资源。

    

二是我市成立兰花协会,发动民间力量,保护兰草资源。协会组织兰展,进行合法交流。卢氏己经有兰协和兰草合作社,定期交流。

    

三是大力推广兰草养殖,建立大棚,培养种植名贵兰草,同时也增加脱贫致富之路。外地有许多千万甚至上亿兰园,带动当地径济发展。四是把兰花定为市花,作为我市白天鹅之外另一张名片,加大保护兰花宣传力度,定期举办兰展,兰花画展,兰花摄影展等,提高城市品味和知名度。



急待保护我市兰草资源建议.doc






林业局
 

对市政协七届七次会议第141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急待保护我市兰草资源”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兰花等野生植物资源是我市宝贵的自然资源,保护野生植物资源,是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内容。针对近年来出现的盗采、乱采滥挖濒危野生植物,危害自然生态的行为,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同志曾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加强野生植物保护,严厉打击乱采滥挖野生植物和非法采集、交易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行为。林业部门结合自身职责,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兰花等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一是开展专项行动。联合农业农村、政法、公安、市场监管和网信等部门开展打击整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专项行动,在2022年联合开展的为期两个月的“ 清风行动”中专门将“涉兰花”列为单项内容,专项行动查办涉兰花案件15起,打掉犯罪团伙2个,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1人,有效地震慑了我市乱采滥挖兰花现象。

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保护意识。充分利用每年3月3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通过媒体、网站、公众号、报纸以及面向基层群众散发传单、张贴海报、发倡议书等形式,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自然植被和生态环境给人类带来的各种好处,提高人们对自然界野生动植物的认识。2022年3月3日是第九个野生动植物日,宣传主题“关注旗舰保护,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市林业局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制作专题版面“加强野生兰花资源保护 禁止乱采滥挖行为”,对保护兰花进行了重点宣传,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民保护野生兰花的意识。

三是印发保护通告。联合公安部门,印发《关于禁止采挖、出售、收购野生兰花等野生植物的通告》,进一步加强对野生兰花保护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挖、出售、收购野生兰花等破坏野生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

四是压紧压实保护兰花等陆生野生植物林长属地责任。将加强陆生野生动植物等生态资源保护纳入我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主要任务,压紧压实各级林长,特别是乡镇级、村级林长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的属地责任,明确乡镇级、村级林长组织开展巡护值守陆生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的责任,督导乡镇级、村级林长履职尽责,坚决防范破坏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活动的发生。

五是鼓励合法人工栽培兰花行为。兰花分人工栽培和野生兰花,兰科中兰属所有种(除被列入一级保护的美花兰和文山红柱兰外,兔耳兰未列入名录)均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河南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医药卫生、教学等需要,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应当提交包括采集用途、种类、数量、地点、期限、方法等内容的书面申请,经采集地县级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采集证。”因此,对于人工栽培确需野外采集种源的,应当依法办理采集证。林业部门鼓励合法采集,打击非法采挖。

六是关于成立兰花协会和推广兰草种植问题。2022年5月6日,由三门峡市润丰兰业花卉有限公司负责人赵上毓发起,三门峡世韵园艺工程有限公司等30家公司(合作社)作为会员,向市民政局申请成立了三门峡市兰花保护协会。经市民政局审核批准,于7月6日向该协会颁发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明确了协会的正式名称、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事项,至此,三门峡市兰花保护协会正式成立,该协会定性为学术科普性非营利社会组织,宗旨是保护兰花资源,普及兰花知识,弘扬兰花文化,推动全市兰花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兰草种植产业在我市有一定分布,规模较大的是卢氏县兰花产业园。该兰花产业园目前已投资300多万元,占地7亩,建成种植大棚6个,交易棚1个,经营摊位15家,入园兰花10000多盆,年销售额1200万元。下一步,三门峡市兰花保护协会成立后,将立足主城区规划选址建设兰花产业园,吸引兰花从业者入驻,培育名贵兰草品种,逐步带动我市兰草种植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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