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三门峡市委员会

七届七次 第52号关于建设智慧城市的提案



提案者:杨丽娟  


   

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并强调要发展“智慧城市”。自国家发展规划出台以来,许多城市把建设智慧城市作为发展重点,目前全国已有95%的副省级以上城市、76%的地级以上城市,总计约 200多个城市提出或在建智慧城市,总计划投资规模近万亿元。而“互联网+”的提出,更是将智慧城市管理、智慧医疗、智慧安全等诸多智慧产业与两化融合结合起来,为当前如火如荼的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把建构在信息技术上的“智慧城市”从虚拟概念变成触手可及,智慧城市的移动互联网化是深耕智慧城市的趋势,同时也是移动互联网技术公司抢滩的蓝海。   2020年11月,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市名单的通知》(豫发改数字〔2020〕870号),确定我市为河南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市之一。为积极推进河南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市相关任务扎实开展,努力创建省级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市,2021年我市起草制定了《三门峡市创建省级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市工作方案》,方案制定以来,智慧城市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标国内先进的智慧城市案例,我市的智慧城市建设仍然存在以下的问题:一是“信息孤岛”现象严重。多数部门、行业的业务系统存在条块分割、自成体系的情况,致使信息化软件和系统的功能重叠,不仅浪费了资源,而且很难实现信息的交流与共享。二是信息资源利用率偏低,缺少综合支撑平台。现有信息系统的信息获取手段自动化程度低,业务系统数据动态更新困难,缺少整合城市信息资源的综合支撑系统平台。三是信息技术和管理人才不足。缺少专门从事信息化建设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四是资金投入不足严重制约信息化发展的进程。

    

现结合全市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完善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建议成立市级层面“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审批、方案论证、资金划拨、组织协调、进度安排和工作指导等,直接向各行业部门下达建设任务,直接指导项目单位的工作。

    

二是加大资金扶持,拓宽资金来源。财政部门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力度,市直各部门新建的信息化项目必须纳入统一规划和管理,对于确需建设的项目依据“先易后难、急用先建、效益显着”的原则,统筹规划,分级建设。合理确定信息化引导资金的规模和投向,积极探索“政府投入、政策补贴、税收优惠、资源补偿”的多方位政府支持渠道,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运营模式。

    

三是建立和完善适应智慧城市发展的多渠道投融资体制,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完善风险资本与优质企业、项目的对接平台,推动社会风险投资资本积极参与智慧城市建设中的重大项目和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四是组建专业技术研发团队,提升系统整合能力。随着智慧城市建设的推进,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缺口将不断加大,应以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共享平台为依托,以优惠的政策实施人才吸引机制,为组建一支高素质专业技术研发团队奠定坚实的基础,以便更好地完成各类攻坚克难任务。五是加强行业监管,创新信息化项目运营机制。加强智慧城市建设的行业监管,尽快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格局,鼓励第三方信息服务机构采用商业化运营模式为政府或企业提供信息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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