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三门峡市委员会

七届七次 第号关于推进我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 建 议



提案者:阴高松  


   案由: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老年人群体需要被更多关注。在城市居民中,很大一部分老年人居住在老旧小区,地级以下城市的老旧小区住宅,基本上都没有电梯设施,给居民特别是老年居民的生活带来很多不便。2021年12月1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工作要求。近年来,很多城市都在推进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并取得了一些经验,杭州市还出台了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目前我市老旧小区多为六层以下住宅楼,建设年代久远,群众对加装电梯需求日益明显,但这一工作推进缓慢,只有个别老旧小区的个别楼(或单元)加装了电梯,绝大部分老旧小区还没有开展加装电梯的工作,希望政府职能部门能够重视这项工作,为加快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创建和谐文明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建议: 

    

一、开展试点,创建加装电梯示范老旧小区。学习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制定实施方案,在条件较为成熟的、居民意见较好统一的较大社区(例如西苑小区、康乐小区、电业局小区等)先行试点,然后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全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 

    

二、出台具体的激励措施,兼顾各群体的利益平衡。充分考虑老旧小区楼房各层居民的需求不同,合理制定激励制度,比如对居住在低楼层居民免收加装费和使用费,高楼层住户多出加装费等。 

    

三、社区和物业部门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帮助业主协调加装电梯的相关工作,维护各方利益,达成一致意见,推进这项便民工作。 

    

四、加强宣传工作,关注老年人群利益,提高居民对加装电梯的认识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