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三门峡市委员会

七届七次 第119号加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监管



提案者:刘咏梅  


   
【情况分析】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案件屡见不鲜,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已刻不容缓。目前,仍有相关行业部门对《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未能做到及时报告,导致部分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取证困难、被害人遭遇不测,而绝大多数未成年人思想发育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致使在被不法分子侵害时无法在第一时间求救,无法及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加强宣传,提高相关部门关于强制报告制度意识,采取主管领导负责,多渠道、多部门的相关监督配合,宣传有关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从医疗机构、教育部门、公安机关等切实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相关组织和个人在获悉未成年人受侵害时,及时依法报警或举报,使未成年人能得到及时的有效保护,让犯罪分子早日落入法网。

    加强监管,相关主管部门应依法担负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主导责任,并主动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推行强制报告制度,形成具有源头预防、及时发现、高效应急、依法惩处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要提高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法律意识,在村镇、社区、学校、小区等开展未成年人预防受侵害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未成年人保护观念。还要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延伸到社会治理,让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心理干预和司法救助,全方位构建起保护、救助未成年人的安全网络。



政协提案.docx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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