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民购物应留足免费停车时间的建议。 杨宗智
市民停车购物已成全体市民生活的常态。然而部分商家利用公共余地和停车刚性需求,设立不合理的各种停车收费手段,扩容制造停车收费关卡。给广大市民生活购物代来极端不便,并增加消费者额外经济负担和精神上的压力。 根据兄弟省市文明城市的成功惯例和做法。
特提出两条建议:
一,建议在公共路旁和购物专用(自建)停车场,市民免费停车时间不低于两小时。大型购物商场自建停车场不低于4小时免费停车。
二,取消商铺公共余地的围堵侵占空间,免费提供市民临时停车购物。
对市政协七届七次会议第155号提案的
答 复
三发改办【2022】245号
尊敬的杨宗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市民购物应留足免费停车时间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我市发改、公安、规划、住建、交通五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三发改收费[2017]429号),该文件对我市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分为政府定价和自主定价,并对政府定价的停车场进行了定价。
一、对于政府在购物商场附近投资建设的停车场,这类停车场属政府定价范围,如果以后有关部门建设和规划了停车场,在政府同意启动定价程序后,我委将严格按照定价程序,在定价时充分考虑群众需求,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满足群众的购物停车需要。
二、对于大型购物商场自建的停车场,这类停车场属于自主定价范围,符合该文件中“对其他经济组织(简称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设的停车设施(不含政府定价范围内的),由经营者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因此我委对该停车场没有定价权限。
再次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2022年7月6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市发改委收费科2886555
联系人:刘秀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