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理由:目前,融资难融资贵仍是当前制约民营企业发展最普遍、最突出的问题。
1、企业内部融资资源枯竭。绝大部分小微企业在投资创业初期,已将原始积累和内部融资资源挖掘殆尽,再通过内部融资维持或扩大生产经营非常困难,亟需获得外部支持。
2、从金融机构融资困难重重。由于经营风险大、缺乏信用担保和有效抵押等因素,很多小微企业难以得到银行贷款。而且,国有银行贷款审批手续复杂、流程时间长,与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短、频、快”特点不相适应。
3、民间借贷融资风险大。高息借贷作为非正式金融融资,多为地下或半地下状态,很难对其实施有效的规范和制约,违约风险很高,借贷纠纷易发。4、综合融资成本居高不下。融资成本主要包括贷款利息、抵押评估费、担保费,以及咨询服务费用等,企业实际支付的综合费用通常在贷款额的15%以上,高出国家基准利率的150%以上。
建议:1、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在市级层面设立民营小微信贷风险补偿金,建立政府、银行、企业多方风险分担机制,解决民营小微贷款风险过高,银行不良率居高不下制约信贷投放的不利局面。
2、健全壮大担保机构。切实发挥市、县两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作用,做大做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立完善资本金追加及代偿补偿机制,提升担保机构的资本实力和服务能力,缓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难问题。
3、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依托市普惠金融服务平台实现跨领域数据整合、融合、共享体系,打造金融资源集散中心、金融数据交换中心、企业融资首贷中心。
4、切实加强金融监管。建议金融监管部门要切实做到“开正门、严旁门、关邪门”,积极发展正规金融渠道,对非银金融机构实施强监管、严监管,严厉打击包括高利贷在内的各种非法金融活动,降低金融融资风险。
5、健全免责激励制度。建议金融监管部门督促银行切实将服务民营小微企业贷款纳入绩效考核机制中,逐年提高民营企业贷款规模、中长期贷款比重和无还本续贷比例。同时,健全容错和免责制度,使基层信贷人员敢贷、愿贷、能贷。
6、用好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企业上市,实现股权融资。出台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发行债券,引入产业基金持股。大力促进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私募股权基金等投资机构在我市开展业务,提高我市民营企业直接融资选择便利度。
7、落实上级惠企政策。建议金融监管部门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好“六稳”“六保”政策,做到“应延尽延”、“应贷尽贷”,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