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一是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享受政策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持续跟踪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可能返贫致贫人口,及时纳入帮扶范围。加强相关部门单位数据共享和对接,建立农户主动申请、部门监测预警、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可能返贫致贫人口发现和核查机制,实施帮扶对象动态管理。
二是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搭建用工信息平台,持续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继续开发公益性岗位,解决贫困劳动力就业问题。
二、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持续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支持因地制宜发展乡村优势特色产业,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支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创建。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分类摸清扶贫资产底数,明确所有权、放活经营权、保障收益权、落实监督权,确保扶贫资产长期良性运营、持续发挥效益。规范完善扶贫资产收益使用,收益优先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展村级公益事业等。广泛开展消费帮扶行动,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强化线上销售、线下物流配送等,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