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三门峡市委员会

七届七次 第197号关于构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新格局的建议



提案者:张瑞  


   

案    由:关于构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新格局的建议

    提 案 人:河南苏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张瑞

    涉及单位:三门峡市中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金融局

    提案内容:

    


    (张 瑞市政协委员        13030342222)

    

一、提案缘由:

    

保护中小投资者是营商环境建设的一级指标,由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金融局共同参与建设。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纠纷将会越来越多。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是考察在利益冲突情况下,少数持股者受到的保护,以及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股东行使权利的保护,司法审判中集中体现为证券纠纷、期货纠纷以及与公司有关的纠纷审判和调解。目前,三门峡市保护中小投资者工作方面还存在需要提升的地方,主要表现为:

    

一是多元化化纠纷解决机制不健全。三门峡市反馈非诉解决机制、诉前纠纷化解机制不健全。

    

二是中小投资者缺少便利化维权渠道。三门峡市尚未针对中小投资者设立“一站式”、低成本、多渠道维权救济服务,中小投资者缺少便利、低成本的维权渠道。

    

二、提案建议:

    

(一)依法审理涉及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等公司类案件,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准确把握公司自治和司法介入的关系,坚持司法有限介入、适度介入原则,实现保护股东权利与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的合理平衡,依法保护公司的自主经营权。

    

(二)加大对中小投资者普法宣传。坚持突出针对性,围绕投资者需求,持续扎实开展好投资者教育、引导工作。司法部门组织相关律师及法官为中小投资者提供公益性宣读及组织普法宣传活动。

    

(三)优化司法保护,提升中小投资者诉讼便利度。建议进一步做好诉调对接、立案登记、诉讼风险提示、诉讼材料接转、诉讼费用缴纳、财产保全等方面工作,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诉讼服务。同时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等制度优势,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四)设立保护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建议设立方便、快捷、全面的中小投资者保护中心。可借鉴先进地区法院做法,开设“中小投资者保护舱”,通过人脸识别、自动验证、大数据分析、语义理解、人机对话等最新人工智能技术与诉讼服务需求的深度融合,在群体性证券纠纷的立案登记、咨询查询、多元调解、集体诉讼、申 请执行等全流程的诉讼程序中,为中小投资者提供“无纸化、一站式、交互型”的诉讼服务,有效满足中小投资者的多元化司法需求。

    



(政协提案 张瑞)关于构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新格局的建议.docx





市法院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对市政协七届七次会议第197号提案的答复

  

张瑞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三门峡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构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新格局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衡量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少数持股者受到的保护,以及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股份持有人的权利。该指标包含3个二级指标,分别为多元纠纷解决、上市公司监管、投资者保护宣传教育。2021年三门峡市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得分为77.20分,在河南省18个地市中排名第6位,较全省平均值高0.46分。下一步将继续针对该指标存在问题,结合地区发展实际,对标先进,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改善服务水平,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推进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零距离的服务。借鉴先进地市做法,发挥商会调解化解民营经济纠纷的优势,建立“法院+商会”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加快设立商会纠纷调解组织驻人民法院调解室,如成立多家商会调解驻基层法院工作室,充分发挥商会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引入人品正派、调解能力强的人民调解员长期驻院调解,为广大企业家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二、提高中小投资者维权便利度。

(一)畅通中小投资者维权渠道。一方面,充分发挥调解机构功能,深入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妥善处理涉及中小投资者的矛盾纠纷;另一方面,引导中小投资者通过互联网、微信小程序等在线诉讼维权,切实提升多元纠纷解决便利度。2021年我院已与市金融工作管理局共同设立中小投资者保护中心,并且开通了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小投资者服务热线。

(二)对于涉及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等公司类案件,由清算与破产庭统一归口审理,准确把握公司自治和司法介入的关系,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三)加大对中小投资者普法宣传。目前我院开展进企业活动已达13余次,下一步,我院将与司法局共同围绕投资者需求,持续扎实为中小投资者提供普法宣传活动。

(四)强化部门联动。整合业务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办事时间,用数据“跑腿”代替群众“跑腿”,为中小投资者提供更多便捷服务。

(五)加强信息公示工作。通过诉讼服务中心、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方式和途径,及时公开各维权渠道的热点电话、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信息,加强对投资者的理性维权引导。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关注我院工作,促进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18


    联系单位及电话: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2967288

    联系人: 李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