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近年来城市中小学校生源数量和结构发生巨大变化,教育资源不足问题日益突出,教师减轻负担问题成了广大教师反应最强烈的问题。 2019年,国家教育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从政策方面来管制,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人们在关注中小学生及家长过重负担的同时,却往往忽视了教师所承受的不应该的教育负担。 在2018年1月20日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指出:“完善相关政策,防止形式主义的考核检查干扰正常教学。”教育部在2019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中也明确提出:“要把为教师减负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中小学教师除了并不轻松的教学工作之外,还有诸多并非出自学校甚至是教育部门之外的繁多社会性事务负担。其中最主要的是:完成各级各类形式主义的督导验收检查、参与临时交办的非教学类任务、完成各类网上学习、参与各级各类会议培训……而这些,跟日常的教学工作并无直接关系。诸如扫黑除恶、禁毒、反电诈、普法进校园……种类与名目繁多的社会性事务,让老师们苦不堪言。这些“非教育教学工作”耗费了老师们大量的时间,也造成了教师们过重的心理负担。
建议: 1.建立“进校园”活动甄选机制,科学统筹规划。 建议由教育主管部门牵头,联合宣传部、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对各类“进校园”活动做好谋划,严格把关,统筹把握各类“进校园”活动总量,做到各类活动非必须不“进校园”,非“进校园”的活动要把握频次和质量。 2.各部门提前申报“进校园”活动。 每学期开学前,各有关部门“进校园”活动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教育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校园开展活动。不临时提出“进校园”活动计划,不擅自进入学校开展活动,不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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