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三门峡市委员会

七届七次 第号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强力推动居住区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建议



提案者:刘存杰  


   

    一、案由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活垃圾管理。2016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20年9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生活垃圾分类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对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都有着重要意义。要从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推动群众习惯养成、加快分类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等方面入手,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树立科学理念,分类指导,加强全链条管理。河南省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1月5日发布第209号令公布了《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2022年4月,环保部发布了《关于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我市作为我省5个城市之一成功入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无废城市”创建工作,现已全面开启创建工作。但我市还未出台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镇化不断加速,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增长,环境隐患日显突出,我市生活垃圾管理面临严峻考验。

      居住区是尤其是城镇居民主要聚居地,产生的生活垃圾量大,处置不当,对居住环境、生态保护影响巨大。推进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对于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构建绿色、文明、宜居的美丽三门峡具有重要意义。目前,主管部门因缺乏对物业服务、环卫企业实施垃圾分类的强制手段,导致不少物业服务、环卫企业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积极,对政府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支持度不够,大大增加了垃圾分类工作难度,进而影响到我市“无废城市”创建及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成效。

      二、建议

      建议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尽快出台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尤其要对物业服务、环卫企业形成约束力,按照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要有明确责任人、有宣传氛围、有分类设施、有长效机制、有分类实效的标准,通过法律法规,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各个环节纳入依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