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单位在答复提案时,应将并案提案首提人,视为主提案首提人一并答复。 我市是1957年伴随着万里黄河第一坝----三门峡大坝的兴建而崛起的一座新兴城市,也是沿黄城市中距离黄河最近的一座城市。我市一直享有黄河明珠、文化圣地、天鹅之城的美誉。我市是华夏文明的根基---仰韶文化发现地、中华文明第一缕曙光---庙底沟文化遗址、黄帝铸鼎地、老子《道德经》著经地、达摩祖师圆寂地和象征中华民族精神的中流砥柱所在地,也有禹开三门、夸父逐日、女娲补天、紫气东来、秦赵会盟、假途灭虢等多个神话传说和历史典故,彰显了我市的厚重历史文化。
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提升城市品位和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目前,我省郑州、洛阳、开封、商丘、安阳、南阳、濮阳、鹤壁浚县已经成功入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成为了靓丽的城市名片,我市的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紧迫而又必要。
我市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建方面存在的问题:1、三门峡历史文化古迹,相关文献史料记载较多,实际遗存较少。2、零星分布的多,集中连片的少,这是名城建设的先天不足。3、历史文化街区数量不足、规模偏小、质量偏低。4、名城保护资金不足,保护体系不完整。5、对历史文化挖掘利用不够,舆论宣传氛围不够浓厚等。
建议:
1、成立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领导小组,在队伍力量、资金投入上予以保障,为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奠定基础。
2、全面梳理和收集三门峡的历史沿革、地方历史与文化遗产价值等相关文史资料,推出一批文化研究成果。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摸清家底,对文物及历史遗存进行建档、挂牌保护。
3、建立健全法规,准确划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做法,尽快制定《三门峡市城市风貌保护管理办法》、《三门峡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条例,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保护层次和区域。强化历史文化名城的法律意识,构建完善的法规惩处制度。
4、尽快启动《三门峡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对照创建标准体系,实施一批补短板项目。
5、增加文物及历史遗存保护专项经费投入,在每年项目资金预算基础上,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基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名城保护、文化资源开发,建立多元有效的名城保护投入机制。
曲芳委员提出的《关于普及三门峡当地传统文化教育的提案》并入到赵经纬委员提出的《关于我市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提案》中
关于普及三门峡当地传统文化教育的提案 曲芳 三门峡鸿润城幼儿园园长 13603818286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任何民族在任何时代发展文化,必须重视弘扬本民族的传统文化。离开了优秀的文化,就丢掉了文化之魂,失去了发展方向,也就淡化了民族特色,并将国外文化附庸。对此,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将文化建设制定出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为了加快发展的步伐,为了积极响应推动文化教育建设,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在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普遍开展三门峡传统文化教育课
弘扬三门峡当地传统地域文化建设,关键在于教育,教育的重点在于托幼机构以及广大青少年青,而托幼机构和广大青少年受教育的地点又在课堂。为了使三门峡传统文化传承,建议学校开展此项课程。
二、培养专业教师授课
传统三门峡传统地域文化的教育取决于教师的水平。建议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入手,通过培养训练,形成一支熟悉三门峡当地文化历史,熟悉三门峡当地文化教材,熟悉教育教学方法的高学历,高水平学者,专家型的教师队伍,其中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高中。
三、重视三门峡传统文化教材建设
结合三门峡当地文化特色,编写好教材,方便教师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建〔2023〕444号 签发人:曹德全
办理结果:B
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57号提案的答复
赵经纬、刘天福、高永刚、曲芳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我市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提案收悉。经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教育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规定,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应当有2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科规〔2020〕6号)要求,在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时,历史文化街区不少于2片,每片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面积不小于1公顷、50米以上历史街巷不少于4条、历史建筑不少于10处。保存状态良好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不少于10处。
虽然我市历史文化悠久,文物资源丰厚,但多处文物点已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无法再公布为历史建筑。目前只有三门峡火车站、人民公园望州亭和办公楼、中原量仪厂实验室4处被市政府公布为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未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批。对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条件,2个历史文化街区、10处历史建筑等硬性条件暂不达标,暂无法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经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沟通对接,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应先申报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城批准公布后,历史文化名城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申报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的相关条件将在新修订的《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中明确。
下步我局将在住建部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牵头指导下,联合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进一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做好历史文化街区申报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待条件成熟时先行申报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再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对于并案中的关于“普及三门峡当地传统文化教育”的提案,答复如下:
2017年8月,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明确了中小学德育工作的五大内容,其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五大内容之一,得到了教育系统的广泛重视。
2017年9月13日,市教育局印发《三门峡市教育局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工作的通知》(三教文〔2017〕345号),从课程开设、教师选配、教学用书配备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课程设置方面:从2017年秋季开始,各中小学校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必修课列入课程计划,所需课时在学校课程中统筹安排。小学各年级每学年不少于12课时,中学各年级每学年不少于14课时;二是师资配备方面:中小学校要选配具有一定优秀传统文化基础的在职教师,通过培训后转岗从事优秀传统文化教学或兼职承担教学辅导工作。城市学校和农村规模较大的学校要配备优秀传统文化专职教师,其他学校要配备兼职教师;三是用书配置方面:各中小学校选用经河南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由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等单位共同编写出版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读本(小学6册、初中3册),作为我市中小学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学用书。每所学校按每个年级班数进行配备:一个年级4个班以下的要按1个班级人数配备,5—8个班的按2个班级人数配备,9个班以上的按3个班级人数配备。切实做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进课表、进课堂。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教基〔2020〕33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河南省教育厅牵头负责全省中小学教材统筹管理,落实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教材规划,管好用好教材。河南省教育厅负责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含电教教材、专题教育教材和读本)的规划、开发和审定管理。组织好国家课程教材和地方课程教材的选用使用工作。指导监督市县和学校做好课程教材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教学指导、骨干培训、监测反馈等工作,加强教材编写、审核、出版、管理、研究队伍建设,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校本课程要立足学校特色教学资源,以多种呈现方式服务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原则上不编写出版教材;确需编写出版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会同本级宣传部门严格管理。”因此,目前暂时不具备编写三门峡传统文化教材的条件。
感谢您们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2023年6月20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982681
联系人: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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