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广告等方式,向市民科学普及防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相关知识,让市民不至于恐慌。
2、尽快在市中心医院恢复核酸检测点位。给需要核酸检测的市民愿检尽检。
3、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医疗物资采购和管理平台。通过高效公平的政府采购方式,保质保量保价地合理高效采购医疗物资。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及时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将最紧迫的防疫医疗物资送到最需要的医疗机构和药店。
4、建立应急医疗物资存储机制。对常用的防疫医疗物资的货源、存量、产能建立大数据库,实时盘点和监测,进行动态管理,避免长时间出现医疗物资匮乏的窘境。
5、物价部门加强对药店的抽检、巡查和监督,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扰乱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对随意乱涨价、乱定价的零售药店要坚决打击、严厉处罚,规范药品零售价格,切实保护市民的合法权益。
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7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赵经纬、李明安、石耘、张英奇、段燕红委员:
您们提出的“建立和完善我市应急医疗物资采购和储备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23年1月8日起,新冠病毒感染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随着国家政策的优化调整,新冠病毒感染患者的不断激增,治疗药物的需求也在明显增长,确保人民群众及时救治和合理用药,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成为当务之急。
疫情管控突然全面放开导致部分药品需求量突增,出现供应短缺的情况。我们将加强与药品供应商的协调配合,提高药品采购效率和质量,确保市民用药需求得到满足。同时,我们将加强对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规范药品销售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药品,维护市民用药安全。市卫健委将加强药品供应保障作为后疫情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已召开专题会议对药品保供、合理用药等进行安排部署,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持续抓好新冠疫情“乙类乙管”后防控药品储备工作;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持续关注全国、全省及我市周边地市疫情,加强药品使用监测,建立健全临床用药监测预警制度,定期对药品库存的情况进行跟踪,科学研判药品使用需求,强化疫情相关治疗药品、急(抢)救药品等特定药品库存预警能力,一旦发现药品短缺及时记录,调查原因,与配送公司协商保障供应,提高药品储备效能,切实满足群众用药需求。
核酸检测点是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举措之一。我们将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协调配合,根据情况开设核酸检测点,同时加强对核酸检测点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检测流程和收费标准,提高检测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市民的健康安全。
充分发挥互联网平台的作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加强个人防护宣传,强调“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健康科普工作,围绕正确认识新冠病毒、人群防护建议、各类场所防疫指南、防护用品使用、心理干预等方面知识技能,充分利用委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电子屏、微信公众号、院内 LED 屏、政策宣传栏及候诊区电视等媒介,同时,在市属主流媒体平台及卫健系统官微、视频号不定期推送核心信息。在“健康三门峡”官微,每天准时向社会公布疫情最新情况,宣传最新防疫政策。通过主流媒体及卫健系统官微,抖音,视频号等平台,发布疫情防控科普信息。
应急物资储备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多元化的采购渠道是确保物资供应充足的重要手段之一。我们将建立完善的物资管理制度和应急物资储备目录,以及统一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提高管理效率和物资利用效率,确保各类储备物资收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同时,我们将加强对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多方合力,共同推进应急医疗物资采购和储备工作,确保应急物资储备数量真实、质量可靠、调度顺畅。
三门峡市卫健委在今后的各项工作中将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及“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的思想,立足本职工作,为老百姓解决实际困难。
最后,感谢您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
2023年9月15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三门峡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
0398-2866983
联系人:谢少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