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三门峡市委员会

八届一次 第31号关于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强化民生工程建设的提案



提案者:农工市委  


   提案缘由: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重大民生工程,能有效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更有利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自2020年该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一大批老旧小区居民改善了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老旧小区实现了由“脏乱差”到“美净齐”的华丽蜕变,但还在改造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展。

    提案建议:

    为了更好的促进改造工作的进展,针对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特提出以下三条建议:

    (一)政府在确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之前,建议以居住社区为单元开展普查,摸清各类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建设短板,以及待改造小区及周边地区可盘活利用的闲置房屋资源、空闲用地等存量资源,并区分轻重缓急,在改造中有针对性地配建居民最需要的养老、托育、助餐、停车、体育健身等各类设施,加强适老及适儿化改造、无障碍设施建设,解决“一老一小”方面难题。

    (二)应督促引导电力、通信、供水、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将老旧小区需改造的水、电、气、暖、通信等配套设施优先纳入本单位专营设施年度更新改造计划,并主动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做好衔接。项目开工改造前,市、县政府应就改造水、电、气、暖、通信等设施,形成统筹施工方案,避免反复施工、造成扰民。

    (三)目前国家政策是重点改造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经过三年的改造,部分地区2000年以前的老旧小区已基本改造完毕,建议应该适当放宽老旧小区建成年份及申报资料限制。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建〔2023〕442号                                          签发人:赵会军    
                                                                        办理结果:A

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强化民生工程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各级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将改造工作列为全市重点民生实事工程。市县两级均成立了工作专班,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与市政府签订责任状,任务目标和责任已层层细化分工,今年全市改造任务为开工改造1.23万户,年底前完工8900户,目前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
一、机制健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9〕58号)文件要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由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具体实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作为全市改造工作牵头单位,年初已召开专项动员会,制定《三门峡市2023年重点民生实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已将年度任务指标和改造资金分解下发至各县 (市、区),完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及时协调解决各项问题,推进项目建设。各县(市、区)作为实施单位,已制定实施方案和三年行动计划,实行月报制度,定期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二、政策完善
为有效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我市已制定出台了《三门峡市老旧小区改造标准(暂行)》、《三门峡市老旧小区整治提升改造三年行动计划》、《三门峡市2023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及《三门峡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供比较健全的政策保障。
针对老旧小区管线杂乱等问题,2020年我市出台了《三门峡市老旧小区弱电管线整治提升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责任划分和长效管理机制,要求各县(市、区)着力解决小区内线缆违规架设、乱拉乱接等情况,改变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空中蜘蛛网”、“线乱拉”现象,实现老旧小区内的架空线缆整洁美观、杆路设施规范有序,改善提升老旧小区整体改造效果。
针对老旧小区“一老一小”方面难题,2022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通知》,文件指出,要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类项目,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合理确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年度计划,树立片区改造理念,整合零散楼院,实现片区内小区居民资源共享、空间共享、设施共享。
三、目前进展
经充分摸底调查,我市已制定完成《三门峡市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经统计,全市符合改造政策的老旧小区总量为863个,涉及居民5.7万户。其中建成于2000年底前城镇老旧小区共679个,涉及居民4.4万户,建成于2001—2005年城镇老旧小区共184个,涉及居民1.32万户。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和整体任务要求,我市计划从2021年起到“十四五”期末,按照每年完成建成于2000年前的老旧小区总摸底数25%为基本目标,原则上年度完成总户数不少于1万户,2024年基本完成,2025年基本实现全市城镇老旧小区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环境整洁、管理到位的总体目标。
四、下步打算
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下步打算继续从三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尊重民意,提高群众参与度。在实施过程中坚持因地制宜、阳光透明、尊重民意原则,广泛充分征求业主意见,尊重小区自然条件,突出自身特点,做到“一区一策”,改造内容、规划设计、施工组织等内容及时向居民公示。坚持在老旧小区改造前期工作中,注重了解社情民意,通过各种形式向居民群众告知改造信息,争取理解和支持。制定项目改造方案前,深入居民收集整理反映的共性问题、强烈急需改造的问题以及需要提升的问题等意见建议;在改造小区内设立公示牌,将项目规划设计等内容及时向居民公开,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得到了居民群众的配合和参与。在老旧小区改造施工过程中,注重施工规范,严格按照程序施工,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同时快速推进,减少对群众的影响时间。
(二)增设配套设施,注重提升品质。在保证落实政策基本要求的同时,下步老旧小区改造将更加重视综合改造提升。结合居民需求和小区条件,增设养老托幼设施、文体休闲设施、党员活动室、小游园、健身器材等便民设施,对有条件的小区考虑加装电梯,增设小区内停车位;清理小区违规广告,新设主题文化墙,提升文化特色、文化品味。
(三)因地制宜,加强后续管理。改造后的小区,要加强管理,通过街道、社区引导,提高业主参与改造和后期自治管理的积极性,形成改造后的长效管理机制。一方面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物业管理、居民自治和社区共治新模式,建立健全适应人文特点和地域文化的长效管理机制。对具备条件的小区引入物业公司,暂不具备条件的小区,由街道、社区牵头帮助其成立业主委员会,整体实现“三无”小区物业管理和居民自治全覆盖。
争取通过改造,让全市的老旧小区环境明显得到改善,综合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更加便民宜居,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高。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2023年8月1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886119
联系人:粟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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