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三门峡市委员会

八届一次 第89号关于进一步优化在线庭审的建议



提案者:刘咏梅  


   【情况分析】自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积极推动实施网络强国战略;探索审判方式、诉讼制度与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完善在线诉讼程序规则,不单具有诉讼程序上的重要机能,更蕴含着社会治理层面的价值取向。

    近几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相关法律规定,确定了依托电子诉讼平台,通过互联网或者专用网络在线完成立案、调解、证据交换、询问、庭审、送达等全部或者部分诉讼环节的在线庭审模式。以智慧司法为诉求在秉承公正高效、便民利民司法服务原则的同时,进一步优化在线庭审符合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综上,提出如下建议:

    【建议与意见】

    1、增加线上开庭数量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及近年疫情等因素的影响,法院确定的庭审日期因案外因素的影响不能正常开展成为常态化。延期审理将出现法院无法正常结案及增加当事人之间矛盾的不利因素。因此线上庭审模式在技术服务能够完全提供的情况下,应当普遍开展。目前线上庭审的诉讼程序和步骤有明确的规则制度,增加线上开庭数量并不会导致庭审秩序的失衡,反而能够提升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并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应当在符合程序的情况下普及开展。

    2、加强庭前在线证据交换。

     在线庭审中权利义务告知、证据开示等程序性工作前置,不仅有益于全面把握庭审思路保证当事人各方庭前证据公开化,避免证据突袭,造成案件多次开庭。因此,在合理期限内给予双方当事人庭前证据交换能够确保当事人各方的程序及结果均得到权益保障。

    提案解决部门:三门峡市所属人民法院。







市法院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89号提案的答复

刘咏梅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三门峡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在线庭审”提案已收悉,市法院高度重视,认真办理。针对您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关于委员建议增加线上开庭数量的提案,我院坚决予以支持并继续加强网上开庭的应用推广力度。网上开庭是法院信息化应用15项考核指标中的重要考核项之一。省高院要求各院的网上开庭案件数应占开庭案件总数的25%以上。为持续推进信息化的应用工作,我市法院一直坚持实行周通报制度,每周公布中院各部门和各基层法院的网上办公办案应用情况,并指派信息化联络员入庭室入基层院驻地指导,督促整改。2023年,我市法院更是将信息化的各项应用工作纳入员额法官的月绩效考评工作中,督促法官在日常办案中加强信息化的运用。

三门峡中院在新建审判大楼期间已建设完成符合安全隔离与数据交换标准的“三合一”架构的智慧庭审系统,集本地开庭、互联网开庭、三方庭审、远程提讯、视频会议、内外网融合开庭等多种开庭场景于一体,全面覆盖法院专网和互联网。法院不断完善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能够使当事人、律师感受到一站式司法服务带来的便利和快捷。律师作为法院业务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可以在日常工作中主动提出网上开庭应用申请,如遇法院不配合的情况,可随时向我院反馈,定会第一时间予以整改。

关于委员建议加强庭前在线证据交换的提案,我院坚决予以支持。原先法院是可以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线上质证平台进行庭前线上质证,但是因系统实操性较差已经下架,目前可以实现的是庭审过程中的线上质证。目前,庭前的线上质证平台现在还不能用,主要原因是目前政府机构正在大力推进国产化替代,电脑相关配件、系统等均需使用国产化产品,而且不能与庭前线上质证平台很好的进行适配。不过,省法院已将庭前线上质证平台纳入系统适配范围,也在加快相关适配工作的进度。目前要进行线上质证可以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材料提交”窗口提交证据材料,形成电子卷宗后,对方当事人可以提出网上阅卷申请进行在线查阅。待新的庭前线上质证平台系统适配并测试成功后,我院会及时向您反馈。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关注我院工作,促进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612


联系单位及电话: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2967288

联系人: 李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