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深化司法公正,提高审判效率的建议 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审判职权,深化诉讼制度机制改革”,也是全国法院长期面临的问题,至今没有好的解决方案。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一、基层法院案件数量大,人员配置不足,办案效率低。二、办案人员不能独立办案及造成司法不公等问题。
建议:
一、加大基层法院辅助人员的配置,把一些不需要法官来做的工作交给辅助人员来办理。让法官能充分发挥自己的办案技能,把精力用在办案上。二、做好案件简易分流,加快审判流程,缩短办案周期,防止导致当事人久拖不能立案的困扰。三、消化社会矛盾,扩大基层调解机制。当事人凡是在本村的,村民调先行介入调解。不能调解消化的,迅速进入诉讼。四、加大法院阶段的立案前调解措施和力度。案件一进入法院,在立案前迅速约见是否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不能调解尽快转交立案庭让当事人缴费立案。五、为了办案人员独立办案及司法公正,建议取消审委会,审委会看似集体研究案件,但实则错案无法追究到人,所以重大案件集体研究,但却不能集体承担责任。一定程度上会导致司法不公。六、建议取消基层法院向上级法院请示制度,因为一审法院在一审判决前,一旦请示上级法院,那么一审法院出现判决错误,二审纠正起来,相当困难,弱化二审法院纠错功能。七、建议取消发还率及改判率,关于发还率及改判率严重制约二审法院有错就改及有错必改功能,导致很多有问题的案件得不到公正判决。八、提高办案人员待遇,让其生活无忧,让其不想贪。特别是加大基层办人员健康保护机制,不能让法官长期加班,严重影响身体健康。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36号提案的答复
王润泽委员:
感谢您对三门峡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我市深化司法公正,提高审判效率”的提案已收悉,我们经过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基层法院案件数量大,人员配备不足,办案效率低
从2023年1-4月份来看,我市两级法院审结案件9109件,同比上升7.36%,结案率同比上升5.57个百分点。以灵宝法院为例,1-4月份,灵宝法院结案率87.76%,全省排名第19,我市两级法院将会一如既往多办案、办好案。
我们将继续化人员配置,进一步将审判辅助人员相关职责细化为帮助法官进行诉讼材料审查和证据交换以及庭前会议召开,并开展各项调解工作、分析研究工作和裁判文书拟定工作;也包括在案件审理当中会必要的事务性工作和程序性工作,例如庭前准备、各项开庭通知和文件送达,以及材料收转、记录和校对以及归档等等,需要依据具体工作性质进行集约性工作和非集约性工作的分类,并作出精细化管理;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二、关于诉前调解、繁简分流
我市两级法院已经建立立案全流程管理制度,加强对诉前调解、网上立案、立案审核、案件移转等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上下有效衔接,政令通畅,有令必行。我们将《河南法院诉讼服务标准化建设指南》纳入日常学习,确保立案庭每位工作人员清楚业务规范,增强服务本领,提升工作效率,严格执行流程和期限,切实做到快速办、不拖延。
我市两级法院推进速裁快审,抽调精兵强将,按照员额法官与辅助人员科学比例,组建速裁快审团队,少量法官分流大量民事简案。强化小额程序适用,对标的额在小额诉讼程序限额标准以下的案件,优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确保能用尽用;对于限额以上的案件,积极宣传小额诉讼省时、省钱、省心的优势,鼓励当事人选择适用。
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和简单案件快速审理方式的案件,我们通过简化送达、庭审程序、裁判文书等方式实现简案快审,在保障当事人的答辩、举证、质证、陈述、辩论等诉讼权利的同时,不得以简化、快审等为由限缩当事人诉讼权利,制作要素式裁判文书不能缺少必要内容。要引导当事人选择电子送达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案件办理效率。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作为改革成效的评价标准”。事实上,人民群众对不同案件的司法需求是不一样的。对于简单案件,往往希望快速审判,提高效率;对于复杂案件,则更希望严格司法,公正裁决。该繁则繁,当简则简,可以让人民群众从改革中受益。
推行繁简分流有助于提升司法效率,但决不能“萝卜快了不洗泥”,如果办案效率上去了,但案件质量滑坡,导致当事人大量申诉、上访,最终会得不偿失。因此,提高办案效率一定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进行。另外,繁简分流改革容易造成法官各自为战,同案不同判现象可能会有所增加,这一点必须引起我们警惕。我们要坚持实体和程序并重,公正和效率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关于审委会制度、案件请示制度以及发改率的问题
针对此问题,我们会积极向上级法院反映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待有新的进展后,将及时向您反馈。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关注我院工作,促进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5月1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2967288
联系人: 李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