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三门峡市委员会

八届一次 第114号关于切实解决企业短贷长投问题,大力降低资金成本的提案



提案者:冯永潘  


   内容:

    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发展迅猛,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解决就业与拉动经济增长方面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但广大中小企业资金紧张,融资难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最大障碍。目前我国有近5000多万家中小企业,根据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核算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0%,创造了60%的经济总量和近50%的财政税收,提供了近80%的城镇就业岗位。中小企业具有较强的活动力,经营方式灵活,可以使企业较灵活地组织生产,带动区域发展,提供就业机会,在产业调整方面也具有重要的地位,但中小企业的发展也面临着一些难题,融资难就是其中之一,中小企业融资难俨然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最大的“瓶颈”。特别是很多企业都是做流资性短期贷款进行中长期固定资产投资现象较为广泛;加之很多政策性贷款不能倾向中小企业,使得贷款成本过高,倒贷频率高、财务成本过高等有碍小微企业发展的现状比较突出。

    建议:

    一、解决企业短贷长投问题的建议: 1、提升信息传递效应。一是作为资金的重要供给方,金融机构关注当前借出的资金未来能否及时足额收回,而影响金融机构判断的主要因素是信息传递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二是贷款前企业信贷资质考察方面,金融机构距离企业越近,越有利于获得企业信贷资质的信息,并能够根据信贷资质为企业提供长期贷款,从而减少企业“短贷长投”行为。三是贷款后企业还贷风险监控方面,金融机构凭借地理优势获得企业更多“软信息”来降低企业还款风险,抑制企业“短贷长投”。 2、缓解融资约束效应。企业周边金融机构数量的增多可能加剧金融机构的竞争,缓解实体企业的融资约束,使实体企业能够获得长期贷款,抑制企业“短贷长投”行为。实体企业可以根据自身资质与贷款意愿获得长期贷款,缓解融资约束,因此可能从企业贷款期限角度缓解企业“短贷长投”现象。 二、 解决大力降低资金成本的建议: 1、延长贷款周期。 目前贷款周期多为一年,建议延长到3年,或者续贷时改变方式,银行续贷期到期后,不用还了贷款再放贷,而是变为银行考察,考核后如果符合续贷条件,不用还了贷款再放贷,直接延长贷款周期,减少企业财务成本。 2、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各金融机构银行要打破经济性质成分论,使小微企业获得同等的信贷支持机会。要适应小微企业的融资特点和需求,推出适应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要加快小微企业信用标准体系建设,不断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要灵活运用差别化利率定价机制,主动让利于企业,建议对中小微企业利率实行国家基准利率。争取尽可能多的金融资金和金融产品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







市政府金融办
 

对政协三门峡市八届一次会议第114号提案的

答   复

 

冯永潘、王观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企业短贷长投问题,大力降低资金成本的提案”已收悉。经与人民银行三门峡市中心支行三门峡银保监分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企业短贷长投问题

企业短贷长投是发生贷款逾期形成风险的主要因素之一,也是各银行较为关注的问题。目前,各商业银行都采取了一定的贷款资金流向监管措施,有的采取受托支付,有的要求提供资金流向证明,还有的建立结算资金、贷款资金及专项资金的分账管理模式,监控贷款资金合规使用,严防风险发生。但不可否认,对贷款资金流向监管,是一个“两难”问题,如监管过严,不利于企业自身经营,如监管过宽又容易发生风险。为此,我市2019年末成立了金融服务中心,创新成立普惠金融服务平台,承接国家、省社会信用平台回流数据,整合市场监管、税务等32个部门涉企数据,纵向贯层级、横向跨部门,归集纳税、水电气、不动产等数据2.2亿条,有效解决了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一方面,方便了广大中小微企业融资,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各金融机构及时了解掌握各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降低企业还款风险。

二、关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一是引导各银行机构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截至20236月末,全市贷款余额1177.65亿元,其中,中长期贷款余额达630亿元,占比达53.5%,比上年同期增加47.61亿元。二是落实延期还本付息政策。联合市人行、银保监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的通知》(三金﹝20222号),对受疫情影响、信用记录良好、有发展前景、暂时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合理给予贷款展期和续贷安排,支持受困企业抵御疫情影响,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本息最长可延6个月。2023年以来,全市银行业机构共为1301户市场主体办理延期还本1435笔,贷款金额合计15.83亿元;为217户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办理贷款延期付息0.45亿元。三是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 “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降低至以内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担保费率降低至1.5%以内。截至6月末,全市融资担保机构在保16688.87亿元,其中,当年新增2134.16亿元,小微企业综合担保费率0.94%,较2021年末1.35%下降0.41个百分点四是完善定价机制,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引导各银行机构积极疏通内部利率传导机制,将货币、税收减免、财政奖补等政策红利向终端利率价格有效传导。截至20236月末,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 147.41 亿元,较年初增加29.14亿元,较年初增速24.64%。普惠型小微贷款累放利率4.73%,较年初下降0.58个百分点。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联合人民银行三门峡市中心支行三门峡银保监分局,进一步引导各银行机构针对小微企业轻资产特点,要进一步创新完善针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评价模型、风险控制技术和批量授信审批机制,加强对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的挖掘运用,加强差异化小微企业信贷产品开发。同时,细分小微企业客户群体,下沉服务重心,形成小微金融市场有序竞争、各有侧重的信贷供给格局,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感谢您对我市金融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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