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50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李凌蔚、姬富才、茹文东、高艳姣、卫新红、王博、张江波委员:
您们在市政协第八届一次会议期间所提出的“关于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 建立健全基层疫情防控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状
近些年来,我市按照“强基层、建机制、保基本”的要求,不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一是加强机构建设,覆盖城乡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建成。目前,全市现有乡镇卫生院73个;村卫生室1293个,1257个村卫生室产权达到公有化,占全市现有卫生室总数的97.22%,基本改变村卫生室“居家办医”及村卫生室房屋产权不明晰问题,进一步优化了村卫生室执业场所,夯实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网底”;全市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52个。实现国家规定目标,居民15分钟内即可到达最近的医疗点,为居民及时就医提供了便利条件。二是加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队伍不断壮大。目前,乡镇卫生院在职卫生技术人员2225人,能够完成河南省规定的乡级分级诊疗75个基本病种的诊疗任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职卫生技术人员844人;村卫生室注册在岗1684人,能够完成河南省规定的村级分级诊疗30个基本病种的诊疗任务。三是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逐步提高。有19个卫生院被国家卫健委表彰为“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占全市卫生院的25.68%;在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中,截止2022年底,有84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以上,7个单位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41个单位达到“社区医院标准”。
二、积极开展重点人群分类分级服务工作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排查65岁以上老年人26.7万人,实现重点人群管理全覆盖。根据重点人群的健康状况及疫苗接种情况,按照《关于印发新冠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明电〔2022〕509号)文件要求,我市积极开展分类分级管理服务。一是加强动员、宣传,对未完成加强免疫的,经医生评估后符合接种条件的重点人群,引导其尽快接种。二是发挥街道(乡镇)、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的作用,加强健康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做好个人健康防护。三是提供新冠肺炎相关咨询服务。我市通过微信公众号、短信、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对现行新冠肺炎防控政策、预防措施、诊疗相关事项等进行宣传。四是加强重点人群感染者的管理服务。各县(市、区)基层医疗机构结合自身实际通过网络、视频、电话等多种方式指导感染者开展抗原检测、健康检测,提供健康咨询、用药指导等。同时,依托医共体做好分级诊疗衔接,建立重症患者转诊转运机制。对有重症倾向的高龄患者,直接转诊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
三、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管理
依托全市1463个家庭医生团队,利用电话、微信、视频、上门随访等方式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对高风险人群每周3次随访、中风险人群每周2次随访。对重点人群跟踪健康监测、用药指导和咨询服务,实行早期干预,加强早期识别。一旦发现新冠感染相关症状,立即指导就诊转诊,防止重症发生。
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
我市依托“河南省基层卫生人员能力训练平台”和“中国继续医学教育网”,组织基层卫生人员在线学习新冠病毒感染防治、阿兹夫定使用和关口前移等相关知识学习。
三门峡市卫健委在今后的各项工作中将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及“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的思想,立足本职工作,为老百姓解决实际困难。
最后,感谢您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
2023年9月14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三门峡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
0398-2866983
联系人:谢少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