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三门峡市委员会

八届一次 第15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综合协调工作的建议



提案者:常晖  


   目前,在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中,诉源治理机制已经在深入的探索并构建过程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在运作过程中,诉源治理方式作用的发挥还较为单一、独立,相互支持的契合度不高,存在发展的障碍与制约问题,其作用并未充分得到发挥。具体而言,一是多元解纷大格局需进一步完善。由于对解纷机构缺乏强有力的监督考评机制,极易形成法院“单打独斗”局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建内源动力不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作用没有充得到充分发挥。二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作用发挥不充分。各基层治理单位没有充分过滤矛盾纠纷,排查过滤化解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导致大量矛盾纠纷在未得到非诉讼方式解决的前提下就进入诉讼程序。甚至有个别民事矛盾纠纷在长期得不到妥善化解的情况下激化、升级,继而转化为刑事案件。还有一些矛盾纠纷由于没有从源头上排查化解,进入诉讼后当事人情绪对立,进而引发信访。三是诉源治理工作缺乏社会认知,群众接受度不高。部分群众对于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的相关制度、机制了解度不够,对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民间调解组织缺乏信任,对调解的效力存在疑虑,导致诉源治理工作无法得到良好开展。四是配套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如调解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调解工作积极性不高,影响调解工作的有效开展。

    建议: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构建矛盾纠纷化解大格局。诉源治理工作必须依靠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广泛动员各部门、各行业的力量,有效整合各种社会优势资源,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以更大的力度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的协调联动机制。二是强化各方联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依托各级综治中心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排查化解网络,针对社会矛盾风险进行评估、防范、排查、交办、化解,及时排查发现矛盾纠纷并实行分级分类归口化解,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实现社会矛盾纠纷多部门协同联网化解。尤其是“民转刑”问题,针对婚姻家庭纠纷、感情纠纷等进行有效疏导,把矛盾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预防因民事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发生。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树立现代纠纷解决新理念。大力宣传第三方调解相关规则,积极引导当事人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为群众适用调解、自行和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创造便捷适宜的条件,强化社会公众自主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意识和观念。四是强化配套保障,确保诉源治理工作实质化运行。将人民调解经费保障纳入市财政预算,设立专项调解经费,多元解纷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建立诉源治理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保障非诉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的工作报酬和津贴奖励,为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提供物质支持和保障。

    







市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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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53号提案的


常晖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上《关于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综合协调工作的建议》(提案第153号)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按照您的提案,结合我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暨全域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情况,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防范化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为突破口,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诉源治理,切实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水平,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完善机制,为多元化解及诉源治理提供制度保障

2016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中共三门峡市委办公室、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三办〔201646号),明确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大格局形成,以及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等工作,发挥仲裁、城乡基层组织、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广大社会力量作用,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2020年,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契机,制定下发《中共三门峡市委、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试行)》(三发〔20208号)、《中共三门峡市委办公室、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域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三办〔20206号)、《中共三门峡市委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创平安三门峡建设新局面的实施意见》(三发〔20216号)和《中共三门峡市委办公室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三门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办〔20214号),强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重要地位,明确规定此项工作推进措施。2022年,市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全市诉源治理化纠纷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加强诉调对接、诉源治理,切实降低民事一审案件收案数和万人成讼率,为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提供制度遵循。

二、依托综治中心平台,推进“一站式”解纷机制形成

近年来,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论述精神,立足解决基层治理力量薄弱、解纷方式单一、群众维权多头跑路等问题,高标准推进“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统筹发挥综治、公安、司法、法院、检察、信访等部门职能作用,整合综治中心各项职能,全力构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实现了一站式服务、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是整合力量,提高工作质效。目前,全市各级均依托综治中心建立“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平台, 整合综治、公安、司法、法院、信访资源等力量和资源,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倾力打造“综治+”联调联动机制,以综治中心“一根针”连起“多条线”,推进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取得显著效果。各乡镇(街道)级综治中心采取集中办公、集约管理、集成服务,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矛盾化解等服务,实现“进一扇门、解万般事”。充分发挥“中心吹哨、部门报到”机制作用,纠纷调解过程中,随时协调涉及村和部门到中心参与调解,由相关部门派出业务能力强、熟知法律法规的骨干力量前来入驻,力求为群众提供最专业、最满意的服务,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着力发挥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及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实战平台作用。去年以来,全市新增到市以上来访同比下降45.59%;全市万人成讼率81.53/万人,同比下降11.57%,比全省均值低19.29%;刑事、治安案件分别同比下降31.9%18.7%,盗抢发案下降23.42%;电诈案件发案、群众受损失数同比分别下降40.49%51.1%

二是持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市平安办制定下发《关于推进<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宣传应用工作的通知》(三平安办〔202228号),引导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全面落实《条例》宣传应用等工作,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治化水平。综合运用经济调节、行政管理、法律规范、道德约束、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等多种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线上线下调解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各类风险隐患防范在辖区。坚持调解与解困相统一,加强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积极协调解决矛盾纠纷当事人反映的合理合法诉求。集中开展“六防六促”、婚恋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暨命案防范专项行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暨命案防范百日行动等,基层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到98%以上,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强力推进矛盾纠纷控增量、信访问题去存量、诉源治理化纠纷专项工作。设立诉调对接专员,市、县两级法院与综治中心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派出法庭与乡级综治中心及下辖各村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加强对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支持、指导;发挥各级综治中心和调解组织作用,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将基层社会治理资源集约到调解平台开展调解工作;推进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及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加大对家事、邻里关系、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赔偿、医疗、物业、消费者权益、小额债务等矛盾纠纷的调解力度。5月20日湖滨区制定印发《湖滨区诉源治理物业纠纷调处室实施办法(试行)》、《湖滨区诉源治理矛盾纠纷调处室实施办法(试行)》、《三门峡市湖滨区关于建立司法联络员制度的通知》,并于去年5月30日挂牌成立“湖滨区诉源治理矛盾纠纷调处室”、“湖滨区诉源治理物业纠纷调处室”,人员由律师和物业协会工作人员组成。建立人民法庭案件分流制度,根据纠纷数量实际情况,配备案件分流员,从事在线诉非分流、案件委派、诉调对接、督促督办等工作。并建立由综治中心、区法院、司法所、工会、妇联、乡(街道)、村(社区)等基层治理单位以及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组成的司法联络员队伍,健全完善司法联络员机制,充分运用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将诉源治理矛盾纠纷及时推送至平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交办有关乡(街道)、单位做好化解管控工作。区法院在立案庭设立民调窗口,利用诉调、民调两个调解平台,实现诉调、民调、诉中调解对接互动。

三、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推进全域网格化服务管理

注重服务一线,增强社会治理效能,倾力打造“综治中心+网格化”线上平台,实现线上线下规范运行,将网格化、信息化手段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以服务思维发挥基层社会治理智治的最大效能。一是筹划 “一盘棋”,强化体系建设,解决基层社会治理焦点、难点问题。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全域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对“综治中心+网格化”线上平台建设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市委政法委本着切合实际、便捷高效、数据安全的原则,自主研发“全域大网格”软件系统,为市县乡村四级资源共享、统一指挥、及时响应、有效处置提供科技支撑,开创“综治中心+网格化”线上线下整体运行的新格局。二是建立“一平台”,强化综合协调,解决基层治理信息化建设短板弱项的问题。依托各级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指挥中心(站),充分利用市域治理线上平台,实现“全域大网格”系统全市覆盖,促进“综治中心+网格化”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发挥综治中心统筹协调作用,通过网格化指挥平台横向畅通部门信息渠道、纵向联合社会治理力量。实现“全域大网格”系统与110指挥平台线上连接,及时接收婚恋家庭纠纷等重要警情,对矛盾纠纷及时跟进、化解、稳控。形成各级网格化指挥平台运行规范,完善和落实矛盾联调、治安联防、问题联治、事件联处、平安联创等机制,建立线上线下联动常态化、立体化的工作运行体系。三是密织 “一张网”,强化功能发挥,解决基层社会治理效率不高的问题。全市12737名网格员均配置“全域大网格”系统移动终端,采用线上线下“二合一”工作法,线上:网格员线上利用微信进入城区业主和农村村组微信群,网格员进入全市城区业主群和农村村组群共12275个,覆盖6934891515297人,覆盖面达75%。线下:网格员进村(社区)入户、走访,了解社情民意、排查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线上线下了解的信息,网格员运用手机“全域大网格”系统及时逐级上报村乡县市。规范流程:建立问题上报、受理分派、联动处置、情况反馈、核查结案等线上闭环处置流程。平台运行以来,网格员上报矛盾纠纷、社会治安、公共安全隐患等共计27193件,村级妥善处置率达85.3%督办落实:坚持流转与跟踪、交办与督办、首问责任与协调配合多维度结合。线上及时跟进流转交办或部门认领事项,动态掌握处理进度,确保问题如期解决。线下由市平安办成立督导检查组进行季度督导检查、通报,加强检查督促,严格整治进度缓慢、工作不力等问题。

四、建立“五员”工作机制,夯实多元化解及诉源治理现实基础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建立法治副书记队伍。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政法委联合对当地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优秀的党员干部和法官、检察官进行考核,并以正式文件派驻各村(社区)法治副书记。全市1379个村(社区)共派出法治副书记852名,覆盖面达100%,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协助开展“三零”创建等工作;参与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引导其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推动村(社区)法治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二是维护基层稳定,建立一村一警队伍。从公安机关挑选熟悉当地情况的1418名民警(辅警)进入每一个村(社区),实现“村村有警、周周见警”。一村一警安排、指导开展邻里守望、平安互助活动,督促、指导辖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控各类案件、稳定隐患和灾害事故;走访调查、了解基本情况和信息并录入警务系统,解决实战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提高群众的法律知识;进村入户拉家常、谈防范,了解社情民意、群众困难,和谐警民关系。三是化解矛盾纠纷,建立调解员队伍。全市各乡镇(街道)建立不少于5人、各村(社区)不少于3人的调解员队伍,共4624名。调解员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调解服务,降低各类矛盾纠纷、民事案件等数量,缓解基层治理压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调处民间纠纷;建立调解工作台账,并做好调解笔录、调解书、整卷、归档等工作;开展普法教育与法制宣传。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法院和综治中心设立诉调对接专员,对到法院立案的适宜调解的案件进行先行调解;建立警调对接机制,加强综治中心与司法所、派出所的衔接配合;建立访调对接机制,对部分适合调解的信访案件进行调解;建立司法确认制度,由法院对达成协议的案件进行司法确认。四是畅通信息渠道,建立网格员队伍。确立全市“一张网”思路,共设立网格12322个、网格员12737名。网格员作为党委、政府基层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和“千里眼”“顺风耳”,收集基本信息;入户走访,全面了解掌握网格内基本情况、社情民意等;排查上报纠纷隐患。全面排查网格内矛盾纠纷、治安隐患、安全隐患等,对排查、发现的纠纷隐患及时上报,并建立台账。网格员实行“二合一”工作法,线上线下采集的信息,运用手机“全域大网格”系统及时逐级上报。五是强化法治建设,建立法律顾问队伍。全市聘请村(社区)法律顾问439名,覆盖面达100%。法律顾问对村(社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指导,协助解决重大事项处置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协助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推动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建立“五个一”工作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研判会,对村(社区)的工作开展情况、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下步工作进行分析研判。致群众一封信:制作《致群众一封信》,包含联系方式、服务范围等,提高知晓率的同时,方便服务咨询。一堂法治党课:在村(社区)主题党日活动中,上一堂法治党课。一场法治讲座:开展送法进乡村(社区)活动,举办法治讲座。办一件实事:为所负责村(社区)办一件实事,为群众解决法律难题。

五、加强法治宣传、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落实市平安办《关于开展平安三门峡建设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持续营造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三门峡、法治三门峡的浓厚舆论氛围。通过送法进村、送法进户,运用典型案例,多层次、多角度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权益,努力从源头遏制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持续宣传《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不断推进《条例》推广应用,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治化水平。各级人社、环保、住建等部门通过系统网站或公布热线电话,分别宣传劳动社保、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领域矛盾纠纷的反映渠道,推动广大群众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知晓度,引导、方便群众依法表达诉求。

虽然我们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存在差距。基层社会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肯请各位委员对我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呼吁更多的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此项工作,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平安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此复


中共三门峡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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