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原因,一是部分道路人行横道设置不够合理,道路中间护栏距离较远,不方便行人通过。二是市民法治意识不强,社会责任意识缺失,无视交规。三是交通管理部门执法还不够严格,对市民不文明行为缺乏有效的引导、约束和惩戒。
针对以上问题,特提出如下四点建议:一是优化完善交通标志、护栏通行口、人行横道信号灯等交通设施,完善路口渠化、减速、让行等标志标线系统,增加人性化交通设施建设,为行人提供便利的通行条件。二是充分利用“声、屏、报、网、端”,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交通安全宣传,借助新闻媒体力量,组织随警作战、追踪一线,曝光典型违法,提示交通安全注意事项,切实增强非机动车驾驶人和市民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交通安全宣传浓厚氛围。三是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严查非机动车和市民不文明行为,加强媒体曝光力度,严格规范执法,营造严管氛围。同时,交通管理部门要群策群力,加强智慧警务建设,加大道路监控覆盖面,设置重点时段“高峰岗”,增加重点路段警力,加大巡逻力度,采取多种手段,全面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四是探索出台行人交通文明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考虑将行人交通违章违法行为纳入其个人征信系统、职称评定等挂钩,建立广泛的社会监督机制,对那些违反交通法规的人和事要形成一种人人愿管、人人皆管的良好交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