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三门峡市委员会

八届二次 第57号关于落实“两个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



提案者: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关于落实“两个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市政协社法委在组织政协委员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实地调研中发现,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两个制度”在执行方面不够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政府建设。具体表现在,一些政府部门虽聘请了法律顾问,但实际“形同虚设”没有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还有相当部分县乡政府工作部门没有聘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配备上,除税务系统配备公职律师外,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目前都尚未配备。

    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在目前政府部门法治人才短缺的情况下,发挥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有效抓手。

    为此,就落实“两个制度”提出如下建议:一是要围绕基层基础,继续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实,实现县、乡两级政府“法律顾问”的全覆盖,把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律宣传向一线倾斜。二是要加快落实公职律师制度,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有计划逐步配备公职律师,争取三年内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部门配有公职律师。三是要对“两个制度”落实情况加强督导,注重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监督管理,不断提升其自身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作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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