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案 人:三门峡市工商联副主席 九三学社 张晓明
涉及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商
务局
提案内容:
一、现象
近年来,中央、省、市出台了多项促进小微商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引发了人民群众的创业热潮。我市各住宅小区内单元房出现了很多“住改商”经营户,开始从事外卖餐饮、医疗美容、减肥、洗浴等行业商业经营。
一是改变房屋用途随之而带来的是拆建改建,把简易房改复杂房,反复装修、油烟严重影响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以及市容市貌,对造成居民环境污染;二是见缝插针有空地就搭;容易造成商户与居民之间关于安全、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有市场就干;三是将门厅边延也充分利用作为商业经营,严重威胁了燃气安全,给房屋整体安全造成难以预测的安全隐患。这些虽然给居民生活带来便利,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房屋的经济效益,但同时也带来一些安全隐患。如安全设施不齐备,未报请卫生防疫部门,部分经营户未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手续,未经报批使用燃气等,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二、原因
1.居住条件的改善使住宅出租经商成为可能。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部分人群已拥有闲置房屋,而持续上升的房地产开发热潮,更是缘于部分人群将购买商品房屋作为投资的推动。房屋闲置是浪费,是投资就要产出。在这种背划之下,将房屋出租,或利用房屋开展经营就成为必然。
2.观念改变,经商成为谋生或改善生活质量的手段和途径。经商成为渴望致富一族的捷径,下岗工人,大学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办照创业都使经商成为谋生和养家糊口的手段,而按照我国目前的市场准入政策,经普的前提必须具有固定场所,因此经商队伍扩大,对经营场所的需求也随之增大。
3.法律法规对个体经营场所没有明确规定。使居民住宅变经营场所成为现实早期的住宅改为商业用途的多数是个体经济,经营场所大多是临街住宅、学校或机关破墙开店,随后一些住宅小区首层住宅陆续用做商铺经营-这些行业大多数是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美容美发、百货、服装、健身等行业,周围居民的接纳度很高。
三、建议
1.开展专项整治。成立由市场监管、住建、环保、应急多个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对“住宅商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有安全隐患、治安隐患、扰民现象、群众反映强烈的坚决予以取缔;对登记住所(经营场所)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市场主体和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2.严格审批程序。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特定行业市场主体住所禁止性规定,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建立“住宅商用”负面清单。将餐饮、娱乐、加工、制造等明显存在安全隐患、污染环境、法律禁止的行业纳入负面清单,不予办理注册登记,避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3.强化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应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日常检查和抽查力度,加强对使用住宅作为经营场所的经营活动相关行政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应撤销有关许可。
4.完善法律制度。通过司法解释,进一步完善《物权法》关于“住改商”取得相对关系人同意的规定,对“住改商”可以从事的行业能否以列举的方式作出具体规定,既禁止从事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业,又鼓励符合规定的商业主体进行经营,进一步方便群众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市场监管部门和食品品监督管理部门不予颁发《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易燃易爆行业、消除危险、规范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工商,更为严重的是存在着煤气爆炸;三是主街区两侧老房,对于已取得《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物业管理等部门的内部会审制度,严格控制商业用房的规划审批,埋下了房屋安全隐患。
三是对于擅自“居改非”的行为采取以下措施近年来,加大执法力度、政策、主要干道的控制性规划和修建性规划,监督各商业用户安装使用燃气泄露报警器和安全自动化切断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