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三门峡市委员会

八届二次 第39号关于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的提案



提案者:民建市委  


   承办单位在答复提案时,应将被并案者一并答复。

     一、社会背景

     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截至2022年底,三门峡市60岁以上老人41.7万,占比20.5%,高于全省0.7个百分点。

     二、问题分析

     目前,我市老年人以居家养老为主,部分生活自理程度不高的老人会结合社会资源进行照护,仅有少数老人选择机构养老。选择居家养老原因,一方面是家庭结构的核心化使得家庭中有能力实施照顾的年轻人数量减少;另一方面,养老机构和配套设施不完善,且机构也不能完全满足老人心理需求。最后,我国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导致很多老年人觉得去养老机构养老就相当于被子女“抛弃”,很多老年人无法接受。因此,居家养老方式是一种更加便捷适宜的“需求型导向选择”。

     三、建议

     (一)进一步补充社区日间照料方式。建议以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社区日间照料签约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预防、治疗、康复、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的综合功能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和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鼓励社区定期举办各类活动丰富老人生活、增添生活乐趣,为老人提供学习场所和机会;探索建立社区老年互助模式,发挥社区老年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成立社区老年人互助小组,发挥老年人余热。

     (二)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拓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优化医养融合资源配置,培养和扶持康养服务业健康发展,大力扶持各类主体展开普惠型养老服务,引导养老企业参与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服务行动。

     (三)发挥基层卫生机构优势,做实居家养老服务。探索建立老年人养老分层服务模式,对健康能自理的老年人落实以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辅助的养老模式;对失能、半失能的老人利用好基层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医疗资源优势,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护理服务指导等服务,定期跟踪随访指导,落实居家医养结合服务,实现医养康护一体化。

     (四)加大医养结合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的人才储备。多种渠道引进养老服务人才,建立合理的酬薪保障机制。推动医养机构和三门峡职业技术医学院合作设立人才培养基地,开设相关专业,提供实习就业一站式服务平台。发挥职业技术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的作用,对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人员进行有计划的专业教育和在职培训;健全养老服务职业资格认证制度,逐步实现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

    

     将张书波委员的《关于加快我市“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的建议》并入到民建市委的《关于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的提案》中。

    

     承办单位在答复提案时,应将并案提案首提人,视为主提案首提人一并答复

     目前,我国“医养结合”模式的发展在顶层设计及实践层面都已取得初步成效,而我市的“医养结合”模式也在逐步展开。

     所谓“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是指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相结合,实现社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其中“医”包括医疗康复、保健服务,具体有医疗服务、健康咨询、检查、疾病诊治和护理、大病康复以及临终关怀服务等等。而“养”包括生活照护、精神心理、文化活动,以“医养一体化”的发展模式,集医疗、康复养生、养老为一体,把老年人健康服务放在首要位置,将养老机构和医院的功能相结合,把生活照料和康复关怀融为一体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发展,失能、部分失能、失智老年人口也大幅增加,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生活照料需求叠加的趋势越来越显著。为此,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提出了“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要求。我市的大部分养老机构都是侧重于集中供养生活照料,基层医疗机构侧重于医疗服务又缺乏养老服务生活照料能力,“医院不能养,养老院不能医”等困境日益严峻,难以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医疗和养老一体化服务的迫切需求,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应成为我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重点工作。建议:1、统筹规划规范管理推进医养结合事业的发展,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统筹各部门规划好医养结合工作,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科学规范的服务标准体系,出台和完善医养结合机构准入标准、服务标准、设施标准和管理规范,参照外地的做法争取出台养老服务条例。2、整合资源多措并举加快医养结合事业发展,整合医疗、养老机构,社区资源优势,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有效衔接,形成医疗、康复、养老融为一体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我市一些市级医院已经走出医养结合模式,有老年护理院和医养结合中心。县级医疗机构要利用医疗资源优势,建设高标准医养中心,建立统一完善的养老和医疗服务标准,规范医疗护理行为,保障老人的养老和医疗需求;社区医院或乡镇卫生院要医疗转型,增设康复、养老床位,运用社区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医疗的覆盖,推广医养结合养老主要模式;现有养老机构要与就近医疗机构建立签约合作关系,整合养老和医疗资源,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提供医疗、护理、康复等专业技术服务,推广医养结合养老模式。3、人才培养提升能力促进医养结合事业发展,加大“医养结合”专业人才培养力度,职业院校和各县市职业中专要开发养老服务和老年教育课程,为医养结合事业培养优秀专业人才;对现有医疗、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进行正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提升综合能力,提高日常管理水平,保证老人医疗、饮食、住宿、照料等服务高质量

    

     将顾艳婷委员的《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的建议》并入到民建市委的《关于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的提案》中。

     近年来,国家、省市相继出台多项措施开展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服务。我市也对居家养老服务进行了深入持续地探索,但还存在可持续发展的四点瓶颈问题: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辐射范围窄。目前,市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供给数量少、服务内容单一等问题,多以提供日常生活服务为主,缺少专业化的医疗保健和精神文化服务。农村社区老年人活动室一般仅提供娱乐休闲,上门看病和助餐服务还不足。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医养结合的医疗资源缺乏。基层医疗机构只能为老年人开展定期体检、举办健康讲座等常规服务,人员不足导致上门看病、康复护理、心理咨询、应急救助等专业性较强的服务无法及时提供。

     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扶持力度不够。主要表现为:一是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大多是购买服务;二是服务设施单一,虽然有些社区建立了老年日间照料中心,但由于运行机制障碍和政府补贴不足导致作用发挥受限,甚至有的并未交付使用;三是信息平台建设滞后,难以实现老年人需求和养老服务资源的无缝对接。

     四、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不足。一是政策支持不足;二是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机制及配套法规没有统一规范;三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监管薄弱;四是参与服务人员服务水平有待加强,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五是没有组建强有力的志愿者队伍。

     针对以上问题,我建议:

     一、拓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面。明确日常生活服务、医疗健康服务和精神文化类服务等三大类服务的不同责任主体,深入探索社区助餐、康复护理等老年人呼声较高的服务。

     二、提高医养结合之“医”服务。扩大家庭医生服务队伍,针对老年病、慢性病,为每位老人制定专业的治疗方案,有针对性、系统维护老年人的健康。

     三、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养老服务有关政策,提高政府支持力度,引导老人自付一部分、运营企业担负一部分、政府补贴一部分的原则,全面提升居家养老综合服务能力。同时,为困难家庭、失独家庭等特殊群体实行托底保障。

     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一是让市场充分发挥决定性作用,由政府合理规划、监督,进行精准扶持和政策引导。二是增强志愿服务。运用积分、文化、荣誉等优化管理手段,助推居家养老可持续性发展,推行“一对一”互助养老模式和“有偿志愿者”制度,鼓励老年志愿者发挥余热,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等服务,探索实施上门探访、精神慰藉,让志愿服务衍生出更高价值。

     五、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素质。建立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培养长效机制。把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护理、康复、营养、心理、社会工作)建设纳入总体规划,加强养老服务培训与继续教育,逐步完善覆盖全国的养老服务培训与继续教育网络。

    

     将田园委员的《关于推动解决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建议》并入到民建市委的《关于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的提案》中。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规范养老服务工作,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近年来,国家各级政府先后出台涉及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持续推动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为进一步建立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营造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市场环境,省、市先后出台了指导意见,要求各级部门形成合力,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登记备案、无证无照经营、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的监管力度。各有关部门能够加强协作,积极落实各项要求,但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缺乏具体有效的解决措施,制约了现有养老机构的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困难

     作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一环,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对加强养老机构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提升其服务和水平质量发挥了关键作用。通过对各养老机构进行等级评定,能够为全市老年人及其家庭在选择养老机构时提供有利的参考依据。为此,2023年市政府和民政部门针对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分别出台了指导意见,并要求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请同级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有些问题县级层面缺乏具体可行的操作办法,导致工作滞后。例如规定养老机构在申请等级评定时,应具备有效执业资格消防安全合格证明,但是各养老机构往往因土地规划手续缺失、不动产登记未办理等问题,不能通过消防审验、不能取得消防安全合格证明,从而导致无法参与等级评定。县级政府的住建、自然资源规划、消防等部门因缺乏上级政策支持,联合审验工作实质难以推进,导致县级区域内申报四级以上养老机构成功率极低,使我市养老机构总体等级总体水平远低于全省其他地区。

     (二)缺乏科学的市场进入和退出机制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有关要求,在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前置审批、资格审查等方面降低了门槛,开办条件较为宽松。比如,全市很多养老服务机构是利用学校、厂房、商业场所等开办的,整体设施条件较差,专业化水平不高,服务能力参差不齐,难以满足更高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作为县域范围内“一老一小”两类特殊人群,相比民办幼儿园,有关部门对民营养老机构的制约能力不强,造成个别民营养老机构靠压低价格来吸引人员入住,往往存在服务人员数量达不到标准、实际居住环境恶劣等问题,部分老人的子女只以价格为选择标准,忽视了老人的心理感受,相比较农村“五保老人”由政府敬老院兜底赡养,这部分老人的晚年生活确属凄凉。同时,因没有良好的退出机制约束,个别民营养老机构即使在经营过程中暴露出管理混乱、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民政部门也缺乏有效的行政管理手段进行干预,最高处罚措施只能责令问题机构进行停业整顿。造成在实际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特种设备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民政部门除了书面告知相关部门以外,在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彻底落实整改要求方面往往推动不力。

     二、意见及建议

     建议市政府组织有关行业部门加强顶层设计,分行业出台具体的指导办法,必要时提请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纳入我市的立法计划,从法律政策方面化解有关问题。

     (一)强化监督管理,推动等级评定。建议进一步明确市级民政、住建、消防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职责,针对现有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认定需求,出台具体的指导意见,在相关机构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安全设备达标、安全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指导县级政府各部门办理消防安全相关认定手续,共同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行政手段,完善进出机制。一是制定准入制度。在开放养老市场、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同时,建议对新申请准入的养老机构的法律资质、设施用地、基础设备、人员配备、服务内容等方面进行必要的审核。在现有退出机制不完善的实际情况下,不能把开设民营养老机构时的风险隐患都推给后期的监管部门,要做到既合法又合理。二是建立有效的退出办法。建议研究制定养老服务相关标准规范,尽快建立完善信用体系、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鼓励老年人及其家属对养老机构的服务进行监督和反馈,由各级民政部门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及时处置,通过采取必要的措施,做到最高可责令不良机构退出本地市场。

    

     将张晓娟委员《关于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的提案》并入民建市委的《关于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的提案》中。

     调研情况:截至2022年底,三门峡市60岁以上老人41.7万,占比20.5%,高于全省0.7个百分点。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65岁以上老人27.84万,占比13.68%,高于全省0.19个百分点。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满足老年人多方面需求,让老年人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责任。

    

     问题分析:

     目前,我市老年人以居家养老为主,部分生活自理程度不高的老人会结合社会资源进行照护,仅有少数老人选择机构养老。选择居家养老原因,一方面是随着家庭结构的核心化,使得家庭中有能力实施照顾的年轻人数量减少;另一方面,养老机构和配套设施不完善,且机构也不能完全满足老人心理需求。最后,在我国老年人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导致很多老年人觉得去养老机构养老就相当于被子女“抛弃”,很多老年人无法接受。因此,居家养老方式是一种更加便捷适宜的“需求型导向选择”。

    

     建议:

    

     一、进一步补充社区日间照料方式。

    

     建议以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建议社区日间照料签约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预防、治疗、康复、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的综合功能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和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

     1.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可提供访问日间照料护理服务(服务人员去老人家中帮助日常家务劳动)、常规照护服务(老人日常在社区中心享受医疗康复、健康讲座、常规检查等服务)、临时托管服务(子女白天外出工作后可将生活自理程度不足的老人安置在社区养老机构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接受其提供的暂时照护服务)、针对居家医养为主的失能、半失能老人,采取家庭医生签约、医疗机构派驻医护人员上门服务的方式,通过设立家庭病床、建立健康档案等,让居家老年人以家庭为场所,让病人在熟悉的环境中接受医疗和护理,最大限度满足居家医疗护理的要求。智能照护服务(夜间随时救护、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日常照料和康复保健护理等服务)等。

     2.

     鼓励社区定期举办各类活动丰富老人生活、增添生活乐趣,为老人提供学习场所和机会,满足其实现自我价值。

     3.

     探索建立社区老年互助模式,发挥社区老年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吸引更多老年人加入,成立社区老年人互助小组,达到发挥老年人余热,实现自我价值的目的。

    

     二、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应建立以极困难和亟需照护的老年人为重点、以机构为支点、以居家社区为主阵地,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老年人基本照护需求相契合,覆盖全面、保障适度、普惠均等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根据财政承担能力,逐步拓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大力扶持各类主体展开普惠型养老服务,引导养老企业参与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服务行动。根据市、区两级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推动全区健康养老的实施意见》精神,持续完善全区老龄工作机制,优化医养融合资源配置,培养和扶持康养服务业健康发展,对于符合康养融合建设条件的,积极予以政策支持。通过政府领导、财政支持、社会援助等多方面配合,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政府补贴,鼓励激发社会活力,全面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社会化康养服务需求,促进康养融合社会、经济、民生效益最大化。

    

     三、发挥基层卫生机构优势,做实居家养老服务

    

     从目前的整体养老情况来看,居家养老还是老年人养老的首选,相比农村地区、城市中心的老年人机构养老的意愿较高。探索建立老年人养老分层服务模式,对健康能自理的老年人落实以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辅助的养老模式。对失能、半失能的老人利用好基层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医疗资源优势,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护理服务指导、健康知识宣教、健康评估、康复指导等服务,定期跟踪随访指导,落实居家医养结合服务,使老年人在健康状况和自理能力变化时,依然可以在熟悉的环境继续居住,并获得与身体状况相对应的照料、医疗、护理等全方位服务,从而实现医养康护一体化。

    

     四、加大医养结合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的人才储备

     通过多种渠道引进养老服务人才,建立合理的酬薪保障机制。医养机构和三门峡职业技术医学院合作设立人才培养基地,根据养老服务的多元化需求相应开设相关专业,提供实习就业一站式服务平台。发挥职业技术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的作用,对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人员进行有计划的专业教育和在职培训,规范护理人员的服务内容与服务行为,提升老年护理服务的整体质量和水平;健全养老服务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对各类养老机构的从业人员实行定期考核与职业资格认证,持证上岗,逐步实现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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