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广残疾儿童集中托管康养救助的必要性。
一是集中托管康养救助康复效果好。集中托管康养救助可以让残疾儿童充分享受特惠政策,有足够长的康复及训练时间(康复规范要求:上门康复每年时长90小时,住院康复每年时长660小时)、康复设备、专业训练师、配套的服务设施、人员,较好的生活环境,得到更专业康复,改善生活环境,成熟稳定的托管、康复、训练体系,体系康复效果更好。如“渑池县特殊儿童托管中心”,实施托管残疾儿童25人,不到一年时间内,10名特殊儿童通过抢救性康复,效果显著,已经送到教育正常机构学习,其他残疾儿童也有较大改善。二是释放家庭劳动力,改善残疾儿童家庭经济状况。通过托管可以把残疾儿童家长解脱出来参与社会工作,缓解家庭经济状况,提高家庭收入,改善生活质量,让家长们没有后顾之忧,真正实现“托管一人,幸福全家”。调研发现:实施托管残疾儿童25人中,13名家长安心到外地打工就业,平均年增加收入6万元,9个家庭腾出劳动力发展产业增收,平均年增加收入5万元。三是改善生活成长环境,重塑残疾儿童性格,增强自理能力和康复信心,为随班就读及将来融入社会做好准备。一要改善环境,重塑性格。部分残疾儿童生活环境差,社会接触面窄,有自卑心理,自闭性格越来越严重。通过托管服务,孩子们有了更多交流的机会,性格会逐渐变得开朗自信;二要强化训练,增强自理能力。残疾儿童在家要么是家庭条件好的家长包办一切,要么是家庭困难的家长什么也不管,完全靠残疾儿童自我摸索,都不利残疾儿童成长,通过托管,制定一对一自理能力训练方案,循序渐进培养孩子们的自理能力;三要共同成长、增强康复信心。通过托管、康复、训练一体化服务,入住的孩子们共同生活、康复、训练,能够相互学习、相互影响、共同提高,每天都可以看到了自己和别人的变化,能够看到部分同学被送到学校和正常孩子一样学习,从而提高他们康复的信心和动力。能够让一些自身条件较好都残疾儿童得到更高提升,达到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四是集中托管康养救助更好体现政府关怀、有效利用政府资金。一要体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党和政府对残疾儿童的的关心关爱政策落到实处、做出成效的客观要求。党和政府每年至少投入大量资金、人力、物力,用于残疾儿童的康复事业,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儿童的的关心关爱,就是希望他们康复治疗有较好的效果,能够康复后融入社会,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希望残疾儿康复治疗有较好的效果。二要有效利用资金,节约社会资源。以每人托管、康复、送教一体化服务费用增加2300元每月计算,就算效果不佳也可以腾出家庭劳动力增收5万元每年,每个残疾儿童家庭可以产生22400元的年收益。另外,每康复一个,儿童14岁之前再给国家节约16000元资金,并新增加一个有用人才,为社会做出贡献。
二、推广集中康复救助存在的困难:
一是我市能够开展残疾儿童托管、康复、送教一体化服务的机构规模和数量严重不足,不能满足残疾儿童集中托管康复需求。全市仅有两家(市区一家、渑池县一家)集中康复救助机构,每家机构能够接受集中康养救助服务的床位不足100张,渑池县有残疾儿童446人,仅有25人进入集中康复救助机构接受托管、康复、送教一体化服务,其他没有残疾儿童集中托管康复机构的县(市、区)送托服务的就更少。二是残疾儿童家庭所能承担的托管费用500元左右,与集中康复救助机构实际运营成本2200元差额较大,远远不能维持托管机构正常运营,托管服务机构运转困难。三是社会对残疾儿童及其家庭关注度不高。社会上多数人不了解残疾人及其家庭的实际困难,不理解党和政府的相关政策,不清楚有一个残疾儿童对残疾儿童家庭乃至社会造成的沉重负担,不知道怎么去帮助残疾儿童及其家庭走出困境。
三、有关建议
推广我市残疾儿童集中托管康养救助,推动残疾儿童托管、康复、送教一体化服务规范运营。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服务机构开展残疾儿童托管、康复、送教一体化服务,为推广残疾儿童集中托管康养救助提供硬件支撑。二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推动建立“个人支付+各级财政补贴+社会捐赠”的困难残疾儿童集中托管康复服务机制。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让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困难残疾儿童康复工作,为残疾儿童康复事业创造更好的软环境。让更多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从事残疾儿童康复事业,或捐献资金、物资,或提供技术、产品、人力支持,推动残疾儿童康复事业发展。四是加大监督力度,让财政补贴和社会各界捐赠的资金、物资等在阳光下运营,真正的用在残疾儿童康复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