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提案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黄河干流三门峡段流经灵宝、陕州区、湖滨区等二市一县四区,河道总长度206公里,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89.3%,是万里黄河入豫的第一站。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为重大国家战略,沿黄省、市、县(区)党委、政府围绕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实践,协同发展,厚植绿色发展底色,共同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三门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围绕黄河流域生态廊道建设、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等开展生态保护和治理工作,沿黄南岸青山绿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场景凸显,2020-2023年连续三年,黄河干流及一级支流国家和省级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优良水体比例达到100%。
一、黄河干流三门峡段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市在黄河干流三门峡段生态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是距离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随着国家对黄河干流断面水质考核标准由地表水Ⅲ类提高到Ⅱ类标准,企业污水排放标准由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调整为执行更严的地方标准(即《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且区域内仍然存在部分矿山生态修复标准不高、水环境改善压力较大、城市部分污水管网不健全、农村环境治理差距较大、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岸线管控还不到位等问题,对黄河流域的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开展黄河干流三门峡段国家级“美丽河湖”创建,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建议和对策
(一)制定实施方案,推进先行区建设
按照生态环境部的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制定黄河三门峡段省级和国家级“美丽河湖”创建方案,围绕“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水文化”等方面,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压实地方和各部门责任,共同推进“美丽河湖”创建,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二)持续加大矿山的生态修复,提升治理水平
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和“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压实企业治理责任,落实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作用,自然资源部门牵头,推进矿山高标准治理和恢复;对于无主矿山,沿黄各县(市、区)要制定年度恢复治理计划,推进治理;同时要包装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专项治理资金,用于矿山的生态修复和治理。
(三)围绕水环境质量改善提升,实施治理工程
一是住建部门持续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泵站以及乡镇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管理,做好雨污管网的巡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防范污水溢流造成的污染事件,确保出水水质均达到《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管理要求。二是持续加大农村污水治理。因地制宜,全面推进沿黄村庄农村污水收集和处置,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和管控,防止污水直排黄河。三是农业农村部门加大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推广测土配方技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管控,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防止农业污染进入地表水体。四是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河流综合整治工程。以黄河一级支流整治为重点,开展河流综合治理,确保入黄干流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
(四)加大环境监督管理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一是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加强对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监管。建立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严肃查处湿地保护区内的各类违法行为,确保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安全。二是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对沿黄矿山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查处不按开发方案开采和越界开采行为,规范矿业生产秩序。三是生态环境部门以贯彻执行《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为契机,进一步对沿黄污水处理、冶炼、化工等重点涉水单位进行摸排筛查,指导监督所有涉水企业对标新标准,进一步消减污染负荷,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五)加强河湖岸线管控,确保河道安全
水利部门持续做好河湖“清四乱”工作,实施“动态清零”。及时打捞水面和岸线漂浮物、白色垃圾等杂物,确保水面无明显漂浮物聚集。加强重要敏感河段的巡查,防止矿渣、物料、违建等侵占河道,影响河道行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