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二次 第101号关于乡村振兴中古村落建筑活化利用的提案
提案者:王跃泽
情况分析:作为政协委员我参加了多次政协文史委组织的,关于古村落保护与乡村振兴的专题调研活动。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很多古村落的珍贵古民居古建筑破败倒塌严重,没有得到有效的活化利用。如今,越来越多的城里人愿意去乡村玩耍,在那里可以感受到祖辈的生活与农耕文化遗产——种地、采摘、吃农家饭,体验农村非遗文化。除了适合休闲娱乐外,古村落还有很多历史,那是中国文化的根脉所在。代表着乡村地域文明的古村落古建筑,既是一座座宝贵的物质文化遗产,又是人们心灵深处“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精神寄托。因此,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引领下,加强古村落古建筑活化利用势在必行。政府职能部门要打开格局,制定政策欢迎有志于乡村振兴的有志之士,参与到乡村振兴的工作中。 建议:
一、要重视古村落古建筑保护利用,建立健全财政资金投入及引导机制;开展信息采集和测绘建档,进一步加强数字化建设,推动古村落古建筑资源开放共享;
二、支持城市有志于乡村振兴与文化产业的有志之士,参与到古建筑保护利用工作中;建立完善古村落古建筑传统构件存储保护和再利用管理等制度。
三、鼓励和支持个人、企业及社会团体以投资、租赁、保护性修复、志愿服务、依法设立公益基金等方式参与保护利用。
四、支持城里的艺术家与非遗传承人、乡村民宿、特色餐饮、民办博物馆投资者,参与到古村落古民居的修复保护与活化利用工作中。只有打破城乡人才流通壁垒,乡村才能解决空心化问题,振兴乡村文化与经济。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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