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家庭病房是以家庭作为医疗护理场所,选择适宜在家庭环境下进行医疗或康复的病种,让病人在熟悉的环境中接受医疗和护理,既有利于促进病员的康复,又可减轻家庭经济和人力负担。家庭病房的建立使医护务人员走出医院大门,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医疗护理要求,服务的内容也日益扩大,包括疾病普查,健康教育与咨询,预防和控制疾病发生发展;从治疗扩大到预防,从医院内扩大到医院外,形成了一个综合的医疗护理体系;家庭病房是顺应社会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的医疗护理形式。
为此我建议:
一、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知晓率。
政府应当加大扶持力度,提高重视程度,多渠道、多方位对家庭病床进行宣传引导,提高社区居民对家庭病床相关政策的知晓率,为进一步完善家庭病床服务创造条件。
二、增加建床指征,扩大建床条件。
从临床实际出发,借鉴成熟省份的经验,对于诊断明确,需连续治疗的慢性病患者,因行动不便,到医疗机构就诊确有困难,并经医师评估后经所在医疗机构审核病情稳定适合家庭病床治疗的,或者对于部分慢性病人需要护理服务的也应当纳入建床条件内。主要可以包括以下三大类型:
1、治疗型
(1)诊断明确,需要在家庭进行治疗、护理的患者;
(2)因行动不便,到医疗机构就诊确有困难的患者。
2、康复型
(1)经住院治疗病情已趋稳定,出院后仍需继续观察和治疗的患者;(2)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非危、重症,需康复治疗的患者。
3、安宁疗护型
(1)自然衰老或主要脏器衰竭,失能、半失能患者;
(2)处于肿瘤等疾病终末期需姑息治疗和镇痛减轻痛苦的患者等。
三、根据病情不同,延长建床时间。
部分年龄大、长期卧床或者慢性病后遗症患者,180天的家庭病床天数,远远不能满足患者对于医疗服务的需求,因此根据病情需要,不应当全部受“总建床天数≤180天”的限制。1.增加巡诊费用。目前规定的巡诊费是40元/次,这个收费标准偏低,不足以体现服务价值,建议在不增加患者医疗负担的前提下,通过医疗保险政策倾斜等提高家庭病床报销比例的方式,来提高家庭病床巡诊费用,促进家庭病床服务工作的积极性。2.远程监控系统用于家庭病床服务。对于家庭病床的上门巡诊,由于时间及人员限制,不能实现实时巡查,而远程医疗模式能及时掌握患者情况,通过远程信息系统进行医患信息交流,给予患者健康监测和健康指导,实现“互联网+医疗”的再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