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不断扩大,尤其是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深入推进和充电基础设施的日益完善,新能源汽车在三线以下城市及城镇成为一般家庭第二辆车的首选。充电桩的建设、运营、管理也成为城市管理新课题。优化我市充电桩建设和运营可以进一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市民生活的满意度。
一、我市充电桩市场现状
充电桩可以分为交流充电桩和直流充电桩、交流充电桩俗称“慢充”,直流充电桩俗称“快充”。续航里程300公里的新能源车,使用慢充,充电时长在5-8小时。快充需要持续1小时。充电费用由“峰谷平电价+服务费”组成,服务费由充电桩运营企业根据发改委确定的价格区间自主收取。全市充电桩运营企业共有14家,市场份额前四的运营企业的分别是速达充电、特来电、铁塔、予汇清,市场份额合计为72.1%。
我市的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为18623台(根据2023年12月上牌数量得出),辖区内布局充电桩4926个。公共充电桩和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1:4,远超河南省政府对省辖市公共充电桩和新能源汽车1:8的比例,在数量上可以满足用户充电需求。但充电站的选址、布局、充电桩质量、充电时间等因素,使居民对新能源汽车充电的满意度仍有一定差距。
二、存在问题
1.充电桩建设周期过长。充电桩的选址到运营阶段需要工信、住建、发改、电力多部门的互相协调配合。尤其选址的考量,要结合市场因素,更对土地性质、电力设施有严格要求。企业布局充电桩建设到运营的周期受客观条件影响较大。
2.充电桩分布不平衡。部分地区过于密集或过于稀疏,甚至部分区域存在大范围内没有充电桩。以湖滨区为例,有些地段充电桩布置过多,使用率不高,而郊区、台上老城区大范围内没有充电桩。景点周边充电桩分布较少,对于发展文旅经济、提升城市形象有一定的制约。
3.充电桩管理不到位。部分充电桩运营企业会设置专人定期对充电桩硬件进行巡检,巡检频次在1周/次至1月/次,但仍有部分充电桩损坏后未及时修理。充电车位随意停放车辆、新能源车充满后仍长时间停放,均会造成新能源车充电需求无法满足,影响到充电站资源合理利用。
4.合理充电、节能充电宣传不够。大部分消费者不会合理充电,保养车辆,也缺少错峰用电的意识。
三、意见建议
充电桩建设和运营的进一步优化,包括用地规划、电网配套、交通影响、标准和政策制定、后期管理维护等多个环节。建设之前需要对用户的需求进行分析,充电桩的选址与人口数量、建成区用地面积、配套商业和生活设施密切相关。而用户的满意度,主要体现在充电桩的便捷、体验、质量和价格4个维度。基于以上,提出建议:
1.制定相关政策。建议规划、住建、电力、文旅等部门综合研判,协同推进,优化充电桩选址。规划、住建部门将公共充电站建设纳入城市配套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的布局中。鼓励小区停车场改造电路,方便业主加装充电桩。公共充电桩运营企业应将充电站布设在停车场、写字楼、小区等周边,方便用户使用。政府和国有企业运用市场化手段为公共充电桩选址提供一定的便利。比如将边缘地区和中心地区打包租赁经营、利用“智慧停车”区域建设充电桩等。文旅部门设置景区充电桩建设补贴,给予运营企业扶持政策。
2.优化充电站建设。发改、电力、工信部门提供“充电桩报装一件事”联合审批,通过技术帮助、简化审批手续等方式让更多的组织和个人申请充电桩建设。探索充电站标准化建设。标准配置充电功率和比例合理的快充、慢充充电枪。采用可再生能源供电。充电站集充电、休息、娱乐、购物、餐饮于一体,配套设置摄像头、消防等基础设施,可以满足用户充电时的短时间(2小时内)休息、消费等场景需求。
3.加强充电桩管理。充电桩企业要加大硬件巡检频次,在小程序、公众号上增加有关充电保养、节能意识的宣传版块和消费者意见反馈渠道。提倡充电桩共享和合理利用,错峰用电,有效管理能源使用。及时了解车主对服务的态度和需求,采纳用户提供的建议和报修申请。行业主管部门也应对充电桩的安全性进行监管,对于质量不过关、损坏的公共充电桩督促运营企业及时整改。
4.合理调节充电费用。建议郊区布局的公共充电桩调整服务费用收取,促进中心和边缘地区充电桩市场良性运转。景区受淡旺季影响较大,建议地坑院、函谷关等国有景区出台优惠政策,长假期间游客凭门票减免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用,减免费用由景区从门票收入中让利充电桩运营企业。
高永刚委员提交的《 关于“规范新能源车充电布局”的提案》,并入张丽南委员提交的《关于优化我市充电桩建设和运营的提案》
随着国家相关政策对新能源汽车的支持以及新能源车辆生产技术的成熟,新能源车数量逐年增长。2023年,三门峡市新增汽车15904辆,其中新能源车4500台,仅三门峡市比亚迪王朝店就售出新能源车950辆。然而“车多桩少”问题,严重制 约着新车源车的推广和使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以陕州区为例:
一是个人安装困难。陕州城区,除仁和新居外,神泉苑等绝大多数小区没有充足理由,却不允许用户通过正规渠道安装充电桩。而现实生活中,有的用户无奈之下,私自将充电桩接在自家住宅或地下室电线,或者直接拉电插板充电,存在较大用电安全隐患,小区物业管理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二轮电动车此类充电更多。)
二是公用充电不便。陕州区2015年--2018共安装充电桩5处共28个桩,2020年--2023年安装145处共402桩,覆盖了所有乡镇政府、较多区直单位以及个别行政村、社区以及中心商务区部分地区,呈现出分布面广、各处数量少、且绝大多数为单位内部车辆使用不对外运营的特点,现有充电桩不能充分满足新能源车主充电需要。在实际运营中,数量不多的部分充电桩管理不到位,影响使用。例如神泉苑南小区马路对面的予汇清充电桩位置,经常被不充电的燃油车占据,导致新能源车不能及时充电。同时,由于快充在夜间0点到8点间费用较低,会有新能源车预约充电,而个别出租车、网约车为了自己充电方便,夜间随意将他人充电线拔掉,容易造成车主冲突。
由于陕州城区缺乏较大规模停车场等原因,较大批次安装充电桩受到限制。建议:
一、允许车主在小区合适位置安装充电桩。小区物业应同意车主在有正规安装手续,由正规公司安装的情况下,安装充电桩。为了安全,小区可规定其在相应位置安装,而非硬性禁止,以降低车主用电开支。(普通公用充电桩,以予汇青为例,慢充分为每度1.44元和0.9元两个价位,快充分为每度1.44元、1.05元、0.72元等价位。而车主在小区安装充电桩价位为0.59元、0.44元两个价位。)
二、增加对外运营充电桩数量。鼓励相关运营公司安装充电桩,增加整体容量。条件允许的单位,在院内安装可对外经营的充电桩。同时以小区为单位,集中设置充电桩,积极推广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居民区充电服务模式,加强智能有序充电,提高充电便利性和产品可靠性。
三、规范公用充电桩管理。严格管理,维护好充电桩,禁止燃油车占用充电位,禁止乱拔他人充电线。部分人员和车流密集区域可参照五彩城门前,设置地锁,有充电需求车辆扫码方可充电。
秦殿超委员提交的《关于在三门峡市区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议》,并入张丽南委员提交的《关于优化我市充电桩建设和运营的提案》
随着我市新能源汽车需求量及保有量进一步增长的新趋势,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需求量也在不断增长。目前,三门峡市居民因新能源电动汽车用车成本低、节能环保而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用户越来越多,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充电设施不足,充电比较困难。
一、存在问题
(一)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不够完善。当前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严重滞后,公共充电桩数量少、布局不合理,基础设施短板仍然存在。
(二)自用充电桩建设缓慢。部分群众受制于居住地没有固定停车位、物业企业不配合、电力安全监管、部分小区配电容量不足等因素,私家车随车配置充电桩仍有一定困难,一定程度制约了充电桩的建设使用。
(三)安全意识薄弱、安全隐患大。部分群众安全意识薄弱,仍贪图方便、依赖飞线充电,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二、增设充电桩的必要性
如果能够合理布局公共充电桩,不仅可以极大便利人民群众生活、减少安全隐患、缓解交通压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还可以以清洁能源替换易污染型传统能源,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三、意见建议
(一)完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1.制定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方案及细则,围绕交通枢纽、商圈、企事业单位、旅游景区、居民区等优化布局3公里“充电圈”,提供错峰充电优化方案,为居民绿色出行提供便利。
2.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带头作用,鼓励市委、政府大院及其他有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旅游景区、交通枢纽、公园、公共停车场,在保证公共安全的前提下,配建充电桩并向公众开放。
3.鼓励商超、酒店、小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改扩建充电桩,在满足自有车辆充电需求的前提下积极对外开放,财政给予一定补贴,群众充电按需计价收费。
(二)完善小区充电基础设施
1.鼓励个人在自有停车位安装充电桩并对外共享开放,小区物业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施工便利。
2.建议新建小区在核发规划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规划许可证时,严格落实配建停车位充电相关设施建设或预留要求,并将充电设施配建情况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围。分类建设满足群众需求的新能源汽车快充、慢充等充电桩及二轮电动车充电桩。
3.建议老旧小区改造时,同步考虑小区配变增容、合理预留变电容量,探索多车一桩,引导低谷充电、共享充电,推广有序充电,解决老旧居民区及中心城区充电问题。
(三)相关政策支持
1.部分物业小区、自有停车场改扩建充电桩并对外开放的,市财政给予一定补贴。
2.电网企业从产权分界点到公网接入点的配套接网工程,由电网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维护,且不得收取接网费用,以便推动充电设施的健康、有序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