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行商品房非人防车位办理不动产权证。地下停车场是完善城市功能、高效集约利用土地、方便群众出行的必要措施。然而,地下停车位建设投资较大,在我市部分区域销售(租赁)却不尽人意,影响开发商投资建设热情,影响项目整体收益。因此,地下非人防区域停车位办理不动权证,对推动地下车位销售,帮助企业回款,化解房地产企业融资难问题有重要作用。建议参照郑州市八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郑房〔2023〕98号)第十五条“试行地下停车位办理预售。房地产开发项目非人防工程地下停车位、车库整体验收合格的,可与商品房同步办理预售许可证”。优先在部分问题楼盘项目中试点实施该项政策,帮助项目融资回款用于保障问题楼盘项目交付。二、有效有序推进城中村改造。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入“下半场”,房屋老化安全隐患不容忽视。目前,我市城镇既有房屋中建成年份超过30年的数量在不断增加,城中村自建住房的比例也居高不下,这些房屋建设标准低、消防设施薄弱,缺乏必要维护,安全隐患巨大。通过对我市城中村改造可以很好的促进房地产投资和消费,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同时能够有效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建议相关部门积极与上级沟通对接,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进程。三、探索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是在新形势下适应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要求,完善住房制度和供应体系、重构市场和保障关系的一项重大改革,对于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促进经济发展、改善城市面貌具有重要作用。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拓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完善“保障+市场”的住房供应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住房的多样化、多元化需求。建议我市主动谋划,积极探索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出台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意见及配套办法,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