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三门峡市委员会

八届二次 第158号关于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的提案



提案者:民盟市委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目前,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转移就业这两大群体问题相对突出。

    高校毕业生就业存在的问题如下:一是部分高校毕业生目标期望值过高,面对市场需求和就业岗位,往往会出现主动性不够强以及“自身清高”与“残酷现实”矛盾现象。二是高校教育多倾向于重视文化教育,对素质培养和技能训练力度和深度不够,针对专业特点开设就业指导课程不够成熟,部分高校毕业生实际工作本领和素质与用人单位需求存在不完全匹配现象。三是用人单位更加注重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工作经验,高校毕业生实际能力、素质与行业发展需求存在一定差距,这对于刚踏出校门的大学生来说,对他们选择就业的机遇造成不利影响。

    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存在以下问题如下:一是农民工文化素质不高、职业技能素质不够高,不能完全满足用工需求。农民工“重就业、轻培训”的观念根深蒂固,农民工职业技能素质不高,导致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弱势地位;二是农民工的工资待遇和权益维护与其稳定就业的需求之间仍存在较大差距。农民工的工资水平普遍较低且增长缓慢,农民工所在的单位或者企业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强制加班加点和超时工作、不按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愿意为短期打工的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工伤保险,不办理养老保险,合法权益没有受到保障。

    重点群体稳,则就业大局稳。因此,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就业群体人员就业工作,是稳就业保就业的重中之重。建议:

    一是加强就业教育。高校层面应从新生入学起,对学生进行就业专业思想、职业生涯、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常规性就业指导讲座。教育引导高校毕业生建立适应时代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的就业观。广开就业渠道,建立稳定的就业基地,完善大学生就业政策保障机制,做好就业困难大学生帮扶工作,促进毕业生就业上岗工作,形成全员抓就业的工作局面。

    二是强化就业导向。高校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和未来需要,有针对性地培养大批适合社会需要的专业人才,各高校要以学生就业为导向,充分发挥高校培养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的优势,一方面将教学和实践紧密结合,学以致用;为用人单位创造了提前发现和培养适合本单位所需人才的机会。另一方面,高校应在所有的学科领域持续提供高质量的综合技能的课程,以发展劳动力市场所需要的综合技能。

    三是开展精准帮扶。对于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要树立底线思维,为他们提供针对性和个性化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岗位信息等就业服务政策,针对高校毕业生开展精准就业援助服务。对“互联网+”就业系统中高校毕业生加强就业跟踪服务。地区相关职能部门要有针对性的对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就业见习等服务,拓宽重点群体人员就业渠道,为重点群体人员就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精准的服务。

    四是搭建服务平台。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人员深入企业一线,主动向企业问需,当好政策“宣传员”,强化各类惠企政策落地。做好跟踪服务,定期与企业联系,了解企业用工需求,多渠道发布招聘信息、着力搭建供求平台、强化对接服务,扎实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为企业解决用工需求的同时,也为精准提供岗位信息。

    六是加强政策宣传。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信息平台,有效利用实名登记、企业参保等工作环节,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扩大政策知晓面。同时抓好政策落实,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强部门衔接,实现企业划型、参保缴费信息共享,建立参保提醒机制。根据农民工的保障需求与现实可能逐步推进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按《工伤保险条例》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为不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建立大病医疗保险。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制观念和农民工的依法维权意识。

    七是维护合法权益。以农民工工资和劳动保护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督促行业主管对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发生欠薪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查处欠薪把欠薪问题及时解决好,还要对治欠保支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同时,推动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实名制管理覆盖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八是加大惩处力度。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查明违法事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条件的,特别是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一个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时推送,实施联合惩戒,达到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九是强化技能培训。依据地方特色,着力打造自己的劳务输出品牌。加强部门间协调沟通,建立政府牵头、部门相互配合、社会各方参与的培训工作机制,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围绕三大产业,深耕培训市场,紧盯就业“风口”,服务河南经济。采用“订单式”培训模式提升职工的岗位技能,做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对前期培训过的学员开展全面的电话回访工作,调查学员的就业情况和培训满意度,统计各培训学校及各类专业的培训实效和培训后就业率,摸排学员的培训意愿和就业意向,限制或取消市场需求度低的专业,扶持和开发就业效果好的专业,进一步提升社会效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admin/kindeditor/attached/file/20240416/20240416142623602360.pdf

民盟三门峡市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的提案收悉,经与市教育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农民工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我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大部署,坚持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方向,拓展各类企业、城乡基层等就业机会,创造人尽其才的空间,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广开就业门路,着力兜牢困难人员的民生底线。

一)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多渠道就业。

高校毕业生在稳定就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们把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并举,政策支持与服务保障并重,普遍服务与重点帮扶并行,坚持“拓宽渠道、搭建平台、培育市场主体、教育引导”四管齐下,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和不断线服务,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保持稳定。一是鼓励企业挖掘岗位吸纳就业。围绕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分行业分区域挖掘、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岗位,更好发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二是持续优化公共招聘服务。加强校园招聘市场建设,提高招聘活动频次和质量。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进校园,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24365”校园招聘等活动,举办区域、行业、专业等定制式招聘活动,持续打造“‘职’在河南”高校毕业生系列招聘活动品牌。三、强化人社公共就业服务。按照统一要求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强化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信息衔接,开展全口径、全方位、全天候信息交互会商研判,持续跟进落实实名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与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普遍联系,编制印发2023版《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对教育部门移交和实名登记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全面落实“1131”就业服务,做好毕业生观念引导、就业指导、政策宣传、岗位推送和跟踪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尽快就业。四是开展就业见习质量提升行动。实施“见助成长”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2023年募集就业见习岗位2672个,新增见习人员947人。对年度吸纳见习人员超过100人、留用率超过70%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就业见习单位,优先评定为省级示范见习基地,按规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鼓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提升就业见习保障水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或者参加企事业单位项目研究,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计算。五是开展就业困难结对帮扶行动。完善就业帮扶机制,落实“一人一档一策”帮扶措施。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实施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面向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结对帮扶。持续落实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2023年共为我市979名困难毕业生发放2000/人的求职创业补贴195.8万元。六是开展高校毕业生技能提升行动。扩大青年职业技能培训规模,将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纳入职业培训服务范围,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的参训人员,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评价补贴。七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创业意识培训、创办(改善)企业培训、创业实训、网络(电商)创业培训各一次,按规定分别给予200元、1000元、300元、1500元的培训补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按个人不超过20万元、小微企业不超过300万元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其中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八是落实高校毕业生在三门峡就业帮扶政策。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在三门峡就业的通知》,制定了就业生活补贴、住房租赁补贴和岗位实习补贴三项补贴申领实施细则和办事指南,通过全方位宣传实施,进一步鼓励和吸引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就业。

二)积极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善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培训、维权协调联动的工作体系,扩大有组织输出规模,拓展就地就近就业空间。完善劳务协作机制,加强与沿海地区劳务协作,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组织实施“春风行动”,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和有序劳务输出。持续开展“豫见·省外”系列活动,共签订35份省际劳务协议。开展“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2023年2.5万人达成就业意向,组织231车次共11186名农民工顺利奔赴工作岗位。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稳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支持农村转移劳动力就地就近参与采后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共帮助39.24万名农民工返岗和外出就业。实施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创新技能培训和政策宣传,努力促进农民工外出务工和就地就近就业创业。紧盯农民工密集流动的关键时点,引导支持农民工就近过节、有序返乡、积极返岗,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实现就地过年有温暖、返乡创业有氛围、稳定脱贫有收入、节后外出有岗位、企业用工有保障,强化监控防风险。对确有集中出行需要的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低收入人口,组织开展“点对点、一站式”返乡返岗。开展针对易地搬迁劳动力的就业帮扶专项行动,落实输入地和输出地责任,稳定脱贫人口就业规模,促进“弱劳力”“半劳”等家庭就近就地解决就业。

三)切实保障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实施失业人员集中帮扶行动,强化失业登记实名制动态监管、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生活保障联动。实施困难群众精准服务计划,完善困难人员动态跟踪调整机制,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制定个性化就业援助措施,提供精准扶持政策和就业服务。健全失业帮扶机制,优化服务标准流程,压实常住地服务管理责任。完善大龄劳动者就业支持政策。健全就业援助体系,强化就业困难人员精准化帮扶能力,提供全方位政策扶持和个性化就业服务,实施兜底保障计划,有效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线、救急难”作用,完善公益性岗位实名制数据系统,健全公益性岗位统计分析和动态信息监管制度,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802人,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落实新修订的《残疾人就业条例》,实施残疾人就业促进三年行动,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帮助2700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持续开展“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着力打造高质量充分就业社区,规范优化公益性岗位设置,提升零工市场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健全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长效机制。

就业一头连着老百姓的饭碗,一头连着经济发展,保就业就是保民生、保稳定、保发展。重点群体稳,则就业大局稳。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面提升就业创业工作,全面强化稳就业保民生举措,综合施策、主动作为,切实保障全市就业形势持续稳定,为现代化三门峡建设贡献强劲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