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路长制管理”志愿服务为例,首先,教师上街执勤不符合大众对老师的期待。教师的扫地、摆车、管交通等志愿服务招来不解和指责,大众对老师的期待是专心教书育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第二,教师没有执法权导致志愿服务流于形式。教师没有执法权,对违规停车、不戴头盔、横穿马路、乱扔垃圾等不文明现象只能劝导,但这些行为单靠劝导并不能起到什么作用,它需要相关管理部门严格执法才能起效。第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开展此类上街执勤的志愿服务,一般都是在工作日,上课时间不能占用,就需要挤占老师们的教研、备课、辅导、批改作业等时间。尤其是文明城市创建迎接验收检查的那几天,为了保证责任路段不被扣分,学校只能安排更多老师上街执勤。但是责任路段往往不在学校附近,老师们并不能抽空执勤然后及时赶回学校上课,教学工作又不像其他工作可以暂停下来,因此人员安排捉襟见肘,有些学校甚至需要调课或请其他人代为看班才能凑够上街执勤人员。这种本末倒置的志愿服务,老师们疲于应付,学校也无可奈何,严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第四,学校已承担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点位学校创建任务。在文明城市创建整体工作中,各中小学已经承担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点位学校的创建任务,全年要按照复杂的测评体系完成很多创建工作,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先决条件,必须保质保量完成。在文明城市创建验收时,检查组还需要进校园内部进行检查,老师们既要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转,又要迎接进校园内部的检查,还要派出人手上街执勤,导致人员严重不足,效果也难免大打折扣。
除了“路长制管理”志愿服务之外,其他志愿服务也有不适合某些行业开展的,如果不能结合实际,合理分派,志愿服务流于形式的问题会越来越严重。文明城市创建需要全城上下共同努力,希望志愿服务的安排能够更加科学、规范、合理,使其显现出切实的效果,真正为文明城市创建增添助力。针对以上问题,建议:
1.结合各行业实际,发挥其特长,设置合适的志愿服务,避免“一刀切”。例如教育行业的特长是教书育人,就安排助学支教、帮扶少年宫、家长学校、知识宣讲之类的志愿服务;医疗行业的特长是治病救人,就安排免费医疗、送医下乡、健康知识普及等志愿服务。要避免“一刀切”,不能让大家都去参加其不擅长的路段管理、交通执勤、清洁环境等志愿服务。专业的事情应该交由专业的人去做,才能事半功倍,志愿服务也是如此。
2.取消不合理的志愿服务安排,调整合适的部门来做。例如将责任路段的管理安排给其他不需要承担进入单位里面检查任务的单位,让点位学校专心做好校园内的迎检工作,这样才能各司其职,把工作做到位。比如戴头盔这个问题,交警部门只要采用罚款的政策,马上就会治理住,没有必要牵扯到学校,增加教师的负担。
3.发动热心的、健康的退休人员或其他老人及社会人员,来进行日常的管理型志愿服务。例如制止违规停车、乱扔烟头、随地吐痰、不戴头盔、遛狗不牵绳、穿越马路、翻越护栏等不文明行为,都不是一时一地的教育所能解决的,需要有人不断监督管理,热心的老人们有时间、有精力、有耐心,可以完成这些日常管理。另外,参加志愿服务,也可以使老人们找到价值感、归属感,对老人们的身心健康也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