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三门峡市委员会

八届二次 第212号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提案



提案者:刘卫波  


   承办单位在答复提案时,应将被并案首提者一并答复。

    

    近年来,全市民营经济迅速发展,在带动就业、拓宽财源、活跃市场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目前民营经济面临着发展质量不高、发展动能不足、发展前景黯淡的困境。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和政府追求多元化、高科技、新兴产业,缺乏真正意义上的龙头企业和支柱产业或主导产业,二是民营企业规模和资本有限,人才等软实力不足,发展瓶颈明显。三是大多数民营企业管理和经营模式上存在很多不足,难以走上高质量发展的轨道。四是企业营商环境仍然没有得到彻底优化。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

    一是结合各县(市、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打造当地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围绕支柱产业培育本地企业,引进外地优秀企业,形成规模化产业基地,带动当地经济全面繁荣。二是协调政策资金,支持小微企业扩大生产,引进优秀人才,增加发展壮大的实力和基础。三是帮助企业规范经营模式,建立健全企业制度,提升企业发展空间。四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破限制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条条框框,减少对企业的各种检查,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和服务。

    

    

    

    将冯永潘委员的《加大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提案》并入到刘卫波委员的《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推动三门峡现代化建设的提案》中。

    

    一、民营企业在经济中的作用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稳定就业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民营经济克服了基础薄弱和先天不足等等劣势,已成为当地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当地经济发展中最为活跃的经济增长点。 在注重快速扩张时,部分企业经营粗放、负债过高,在环保、安全、信用等方面存在不稳健、不合规的问题,在加强监管执法的背景下面临很大压力。 二、民营企业遇到的问题及面临的困境和建议 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狭窄,资金短缺,融资难度仍很大。民营企业大多中靠自我积累、自我筹资发展起来的。因此,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的内源性融资占比例相对较高。金融机构贷款是民营企业外源性融资的主渠道,由于目前对小企业的贷款担保体系还不健全,条件苛刻,程序繁琐,使民营企业很难得到贷款。而上市融资对企业投本额、资产规模、效益、所属行业等要求较高,民营企业通过上市融资的可能性很小。此外,缺乏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信用担保机制。 积极探索新的融资方式,扩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多数民营企业认为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三个主要途径分别是“提供优惠利率”、“建立中小企业基金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以及“强制性提高主要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比例”。 一是建立多渠道融资服务平台,切实解决融资难。融资难是制约民营经济做强做大的主要问题,要充分发挥政府在金融部门与民营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建议充分利用我市民间资金较充裕金融业发展较发达的优势,引导民营资本加快进入金融领域,鼓励有意向的民营企业组建金融机构,服务本地中小企业 二是加强地方政府的主导、协调、推动作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政府各职能部门、人民银行、金融机构、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的联系,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实现信贷资金供需的有效衔接: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行业布局实现集聚发展,引导企业强强联合,自主创新,推动产业升级; 三是促使金融机构推进业务经营战略转型,增强金融服务动能。各商业银行应积极向上级行争取更大的业务权限,在大企业和优质企业信贷市场趋于饱和的情况下,将发展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贷款作为为银行未来的信贷方向和新的增长空间:引导金融机构改进金融服务方式,加强信贷产品创新,积极推广适合民营企业需求的信贷品种 四是加大财政资金的扶持力度。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投入的引导作用,设立各种有利于解决民营企业实际困难的扶持、奖励措施,并作为一项制度长期稳定下来,根据实际需要,逐年加大扶持力度。







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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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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