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原因, (一)“两站两员”运维保障乏力。当前,部分乡镇政府对“两站两员”建设重视程度不够,“两站两员”建设利益保障机制不健全,安全劝导站及劝导员的经费保障不到位,直接导致劝导员工作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加之农村地区地域广博、劝导员业务素质能力水平相对较低,作用发挥欠佳。
(二)农村道路安全基础仍旧比较薄弱。一是道路等级低、路况差。目前,我市村(社区)周边道路基本上为混合道路,存在等级低、设施不全等问题,部分农村道路交通信号灯、照明设施、防护栏、隔离桩、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缺位率较高,无法保证必要的交通安全需求。二是“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受经济条件、重视程度不够、沟通不到位等因素影响,农村地区部分新改扩建道路落实生命防护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不到位,道路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增量”。三是养护不到位。受限于管理权限、财政支出、重视程度等多种因素,部分农村道路后期养护工作不到位,致使一些道路路基残缺,加上建设标准低,抗压抗灾能力弱,路侧杂草、树木遮挡视线严重,危险性大。
(三)农村防控力量相对薄弱。一是警力严重不足。全市共有62个乡镇、1368个村(社区),共有174名民警和399名警辅人员,管理着上述全市面积的70%、人口的65%、道路里程的近90%,警力不足的问题凸显,有限的农村警力难以覆盖长距离的道路里程,部分路段处在失控漏管状态。二是队伍年龄结构失衡。目前,各镇交警大队平均年龄超过50岁,加之近年来新增年轻警力补入少,导致公路巡逻民警中队警力“老龄化”严重。三是科技信息化建设应用落后。在交通管理方面,我市信息化、智能化、大数据应用、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大数据分析应用、缉查布控系统等方面的建设和应用水平普遍较低,农村地区尤其明显。
(四)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薄弱。一是交通行为随意性大。目前,农民群众特别是农村驾驶人对交通安全重视不足,对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安全隐患和交通事故产生的严重后果认知不够,交通行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较大,随意横穿公路、农用车载人、人货混装、面包车超员、电动自行车无牌照上路等现象突出,占用公路打场晒粮、摆摊设点、违法占道现象普遍。二是交通违法比较突出。我市农村地区“双违”现象比较突出,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占比大。
(五)务农务工出行风险增大。一是群众通勤出行安全隐患大。目前,农村公交尚未延伸到田间地头、工厂等“最后一公里”,且在早晚务工、务农及农民赶集等高峰出行时段运力分配不足,群众的生活及通勤性出行需求依然靠群众自行解决,由此带来的三轮车、电动自行车载人和面包车超员问题突出,成为农村较大交通事故风险点之一。二是货运车辆综合治理效果不明显。由于我市特殊的结构,农村地区工业厂区多、运输需求大,货车通行量大,货车“三超一疲劳”、不按车道行驶、违法变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突出,近年来我市涉货车亡人事故占比超过4成,暴露出货车综合治理工作成效不明显。三是车辆安全性能差。大部分务工、务农群体购买的都是价格相对低廉的面包车及两轮三轮电动车等车辆,且载人载货、改装拼装、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多发,加之长期超载运输货物,车辆劳损严重且养护车辆不及时,安全性能差。
一是部分道路人行横道设置不够合理,道路中间护栏距离较远,不方便行人通过。二是市民法治意识不强,社会责任意识缺失,无视交规。三是交通管理部门执法还不够严格,对市民不文明行为缺乏有效的引导、约束和惩戒。
针对以上问题,特提出如下四点建议:一是优化完善交通标志、护栏通行口、人行横道信号灯等交通设施,完善路口渠化、减速、让行等标志标线系统,增加人性化交通设施建设,为行人提供便利的通行条件。二是充分利用“声、屏、报、网、端”,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交通安全宣传,借助新闻媒体力量,组织随警作战、追踪一线,曝光典型违法,提示交通安全注意事项,切实增强非机动车驾驶人和市民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交通安全宣传浓厚氛围。三是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严查非机动车和市民不文明行为,加强媒体曝光力度,严格规范执法,营造严管氛围。同时,交通管理部门要群策群力,加强智慧警务建设,加大道路监控覆盖面,设置重点时段“高峰岗”,增加重点路段警力,加大巡逻力度,采取多种手段,全面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四是探索出台行人交通文明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考虑将行人交通违章违法行为纳入其个人征信系统、职称评定等挂钩,建立广泛的社会监督机制,对那些违反交通法规的人和事要形成一种人人愿管、人人皆管的良好交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