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1、强化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国家耕地“非粮化”“非农化”、和退耕还林的政策,使广大干群明白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对象主要为水土流失严重和产量低而不稳的坡耕地以及沙化耕地,而且实施的退耕还林项目不仅领取了退耕还林补贴、而且有的还办理了林权证,这和一般意义上的非法占用耕地有着根本的区别。
2、加强自然资源和林业部门有效衔接,逐步将符合条件、符合政策实施退耕还林并领取退耕补贴的耕地变更为林地,同时加强退耕还林地监管力度,可以实行以套种代管理,促进苗木生长,林木郁闭后停止耕作,确保退耕还林成效。
3、出台政策,将通过项目造林尤其是施工费还未付清和脱贫攻坚期内栽植的经济林占用的耕地变更为林地,同时,按照占一补一的原则,由林业部门和基层政府将土层较厚、适宜耕作的林地开垦为耕地,通过占补平衡既保证耕地、林地面积不减,又保护了造林成果,既避免了资金的浪费,又保护了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