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基金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切实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是重大民生工程。近几年频繁出现参保人员死亡后,医保账户继续出现购买药品统筹报销(特殊病种或重慢病门诊报销以及普通门诊统筹报销)情况,2019年7月—2022年10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保中心就此种情况在全国开展通过大数据中违规领取医保基金待遇疑点数据,进行排查追缴。 存在现状:
1. 重症慢性病、特殊病种中个别病种药品可以通用以及报销限额原因;正常门诊看病,也可以报销,如三门峡市规定范围内每人每年按比例报销500—2000元。
因有利可图,或自己使用、或倒卖药品赚取差价。造成家属未及时消除死亡人员户籍信息和身份信息或有些人员投机,继续使用死亡人员信息门诊看病、购买药品。
2.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在病人看病治疗或买药时,审核未做到完全尽职尽责,造成投机人员有空当可钻。
3. 数据共享不及时。人社部门、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卫健部门各自有各自获取死亡人员数据信息渠道,也有各自的系统,各口数据信息存在保密,信息不共享。导致参保人员已经死亡,只要没人到医保部门及时消除死亡人员基础信息,就会出现空当时间,让投机人员有机可乘。
特提出建议:
1.加大宣传及认识: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开展死亡人员家属怎样及时消除死亡人员基础信息的宣传普及活动,提高大众对违规享受国家医保基金待遇的认识和警示。
2.建立管理台账:医保部门需要落实与社保部门、疾控中心等单位的长效协作机制,定期提取已死亡人员的信息,并进行核实。这些信息包括参保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障号码以及死亡时间等信息。
3.核实死亡信息:部门协作,精准核查,加强财政、民政、公安等各部门惠民比对系统利用,强化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多种渠道获取死亡人员的基本信息和死亡证明文件,如公安部门的户籍注销记录和火化证明等。然后,医保部门会核实这些信息的准确性,以确认参保人员的真正死亡。
4.终止参保手续:对于已经死亡的参保人员,医保部门需要在医保业务系统中标识死亡人员的状态,并终止其参保资格。这样可以防止医保基金被错误或非法使用。
5.追缴多领取的费用:如果发现已死亡的参保人员在去世后仍然有医疗费用支出或者个人账户资金的余额,医保部门将会启动追缴程序,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
6.落实两定机构基金使用主体责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药店在病人看病治疗或买药时,实行本人必到现场看病,仔细核实身份信息,再予报销;确实到不了现场的,最好由本人出具授权委托书之类的证明,再予报销。
7.加大曝光、强化震慑:做好医保基金政策宣传,鼓励全民参与监督,畅通骗保举报平台,落实举报奖励政策,形成良好的监督环境。持续保持打击骗保高压态势,加大对利用死亡人员信息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犯罪案件曝光力度,有效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对冒用死亡人员参保信息 欺诈骗保特别严重的定点医药机构和个人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总之要消除冒用死亡人员参保信息骗取医保基金的风险,需从源头抓起,杜绝漏报、瞒报死亡人员的现象发生,坚绝堵住医保基金监管漏洞,守护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合法权益。